《表4 深圳市公共汽车财政定额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013年,深圳市财政和交通两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定额补贴政策(见表4),其核心是政府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向市民提供公益性公共汽车服务。政府通过核定企业服务规模,并按照运营指标及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核定企业的年度财政补贴总额,实现公益性服务和激励企业增收节支。1)定额:以成本规制核定行业合理成本,根据合理成本与票价收入的差额,加上6%的成本利润率,剔除各专项补贴金额,测算定额包干的基数;2)调节:根据深圳居民收入水平、价格指数、银行贷款利率、社会劳动力变化等综合因素,调整公共交通财政定额补贴总额;3)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经营者获得的年度定额补贴挂钩;4)专项补贴:对国家燃油补贴、刷卡优惠补贴和场站、新能源公共汽车营运等进行专项补贴。
图表编号 | XD0011576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苏跃江、胡郁葱、李晓玉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广州市公共交通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广州市公共交通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