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资源型城市基本职能转变(2005-2014)》
注:√表示2005年具备的城市基本职能,(+)表示与2005年相比2014年增加的城市基本职能,(-)表示与2005年相比2014年减少的城市基本职能,未标括号的表示职能不变。
通过计算,2005年和2014年各城市群中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职能转变如表1所示。总体来看,各职能的转变在城市群间存在分异。资源能源、工业生产仍是当前资源型城市的主要职能,且城市数量有所增加,分布与城市群发展阶段和水平密切相关。不具备资源职能的城市多是已完成转型的再生型城市,如徐州、洛阳、鞍山、宿迁、包头等,这些城市多在城市群中占据中心或次中心地位。2014年资源能源职能减少的城市集中在皖江城市带,增加的城市多在处于工业化阶段的中西部城市群。2005年具备工业职能的资源型城市多分布在工业基础较好的东部、中部城市群,如京津冀、济南、淮海、辽中南、武汉、中原等城市群,而2014年工业职能减少的城市均分布在城市群发展水平较高的辽中南、京津冀、淮海等城市群,工业职能增加的城市主要分布在中部处于工业化阶段的环鄱阳湖和皖江两个城市群。
图表编号 | XD0011570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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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7 |
作者 | 刘可文、曹有挥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