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6版与2019年版机械通气策略更新要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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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欧洲呼吸窘迫综合征管理指南更新要点解读》
RDS患儿复苏后,如果其他呼吸支持治疗失败,可以使用机械通气(A1)。机械通气时间应尽量缩短(B2)。通气方式的选择主要由临床团队自行决定,如果使用常规分钟通气量(MV),则应采用目标潮气量通气(A1)。撤机过程中可允许中度高碳酸血症,但应保持pH>7.22(B2)。咖啡因可以用来促进撤机(A1)。所有有机械通气风险的患儿,如果其出生体质量低于1 250g,且需要无创通气,应尽早给予咖啡因治疗(C1)。对于机械通气1~2周仍无法拔管的患儿,可给予短疗程、小剂量地塞米松减量治疗,促进拔管(A2)。吸入性布地奈德可用于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PD)极高危婴儿(A2),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1569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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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4 |
作者 | 马娟、唐仕芳、陈龙、付文龙、汪丽、段娟、史源 |
绘制单位 | 重庆北部宽仁医院儿科、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儿科、重庆北部宽仁医院儿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新生儿诊疗中心、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呼吸科、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陆军特色医学中心儿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医院儿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新生儿诊疗中心、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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