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矿化培养45d后土壤酶活性》
注:GLU表示β-葡萄糖苷酶;ALP表示碱性磷酸酶;同一列内不同字母表示处理间差异显著(P<0.05)。
矿化培养45d后,添加不同植被凋落物处理土壤的β-葡萄糖苷酶和碱性磷酸酶活性如表5所示。除C1处理外,添加凋落物的处理在培养45d后其β-葡萄糖苷酶活性均显著高于CK处理(P<0.05),为CK处理的1.33~2.37倍,表明添加外源有机质显著提高土壤β-葡萄糖苷酶活性,在矿化培养45d后仍能表现出显著差异。不同种类的凋落物处理间,在2.5g/kg添加量下各处理β-葡萄糖苷酶活性无显著差异;在5.0g/kg添加量下,侧柏处理的β-葡萄糖苷酶活性(82.28μg/(g·h))显著低于油松(126.53μg/(g·h))和栓皮栎(116.73μg/(g·h))处理(P<0.05)。而碱性磷酸酶活性的结果显示,在2.5g/kg和5.0g/kg添加量下,添加油松凋落物处理的土壤在矿化培养45d后的碱性磷酸酶活性均显著高于侧柏和栓皮栎处理(P<0.05),而侧柏和栓皮栎处理间无显著差异。
图表编号 | XD0011529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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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01 |
作者 | 王莹、梁琼、栾景雨、张谦、王焱、刘杰、贾月慧、刘云 |
绘制单位 | 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北京农学院生物与资源环境学院、农业农村部华北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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