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5—2017年深圳市不同类别贝类镉单因子污染指数及污染评价[份(%)]》

《表2 2015—2017年深圳市不同类别贝类镉单因子污染指数及污染评价[份(%)]》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深圳市售贝类镉的污染与健康风险评价》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不同贝类镉单因子污染率比较,H=160 4.653,P<0.05。

根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双壳类镉含量限量2.0 mg/kg的评价标准,计算贝类镉的单因子污染指数。依据单因子污染指数对贝类进行镉污染评价,其中50.87%贝类镉的浓度属于正常的背景值范围内,9.38%贝类属于镉轻度污染水平,7.80%贝类属于镉中度污染水平,31.96%贝类属于镉重度污染水平。不同的贝类中蛏子镉的浓度100.00%属于正常的背景值范围内;鲍鱼和花甲镉的浓度超过90%属于正常的背景值范围内;扇贝镉的浓度没有样本属于正常的背景值范围内;不同贝类镉的浓度属于正常的背景值范围内占的比例从高到低为:蛏子>鲍鱼>花甲>沙白>青口>牡蛎>带子>圆贝>扇贝。检验结果显示,不同贝类镉污染状况差异有统计学意义(H=160 4.653,P<0.05)。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