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岸线生态功能价值等级划定标准》

《表4 岸线生态功能价值等级划定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岸线资源评估、空间管控分区的理论与方法——以长江岸线资源为例》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在岸线生态服务目标识别的基础上,结合广泛调研与专家访谈,对岸线生态功能价值因子进行权重赋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别赋值5、4和3;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别赋值3、2和1;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和实验区分别赋值3和1;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赋值2;重要蓄滞洪区和一般蓄滞洪区分别赋值2和1;自然滩地和洲滩岸线分别赋值3和2。对生态功能价值不同分值岸段进行等级划分(表4),将分值大于等于8的岸段划分为生态价值极重要(五级),分值为6~7的岸段划分为生态价值重要(四级),分值为4~5的岸段划分为生态价值极度较重要(三级),分值为2~3的岸段划分为生态价值一般重要(二级),分值为0~1的岸段划分为生态价值不重要(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