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长江岸线资源重点生态价值保护岸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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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线资源评估、空间管控分区的理论与方法——以长江岸线资源为例》
长江干流岸线禁止开发岸线、优化开发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划分长度分别为5533 km、1859 km和516 km,占比分别为70.0%、23.5%和6.5%。沿江各省(市)拥有禁止开发岸线长度分别为四川省468 km、重庆市1623 km、湖北省1460 km、湖南省128 km、江西省169 km、安徽省823 km、江苏省619 km和上海市243 km,禁止开发岸线占各省(市)岸线总长度比例分别为94.0%、79.5%、67.4%、81.9%、68.6%、73.7%、52.3%和48.8%(图2)。禁止开发岸线中判别重点生态价值保护岸段,包括刀鲚等水产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岸段、防洪蓄洪重点保护岸段、水源地重点保护岸段、长江干流江心洲重点保护岸段、长江干流四大家鱼重点保护岸段、长江干流洲滩湿地重点保护岸段、长江口湿地重点保护岸段等(表5)。
图表编号 | XD0011449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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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段学军、邹辉、陈维肖、闵敏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流域地理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流域地理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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