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岸线经济功能价值评估准则》

《表3 岸线经济功能价值评估准则》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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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线资源评估、空间管控分区的理论与方法——以长江岸线资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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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江岸线资源的经济功能价值评价方面,采用的岸前水深h分级标准为:大于10 m划定为深水岸线、5~10 m划定为中深水岸线、小于5 m划定为浅水岸线;离岸距离L南京新济洲以下划定为300 m,南京新济洲至葛洲坝下划定为200 m,葛洲坝以上离岸距离划定为100 m(表3)。岸前水深评价采用获取水下地形图/航道图/水深数据。本文长江水深数据来源于长江航道局,逐段量测离岸距离L处水深条件,水深大于h2判定为深水岸线、水深大于h1小于h2判定为中深水岸线、水深小于h1判定为浅水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