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依据和实施方式》
正如表1所示,用途管制的实施主要通过行政审批许可和相应的制度设计实现。陆域建设空间的实施许可,主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通过逐级、分类的规划编制,明确具体地块的国土空间用途及其使用条件,通过土地规划的用地预审和农用地转用许可、城乡规划的“一书三证”等政策工具来实施,涉及到占用林地、草地等不同自然资源类型用地的,需要配合开展占转用审批许可等手续;陆域非建设空间的实施许可,主要落实在有关资源产权确认的证明初审环节;海域空间利用的实施许可,通过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来保证。
图表编号 | XD0011449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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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8 |
作者 | 林坚、武婷、张叶笑、赵晔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国土规划与开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