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校企教师互聘中心人员职称互通标准》
1.建立职称比较认定制度。在企业内,技能人才的等级分类可根据其各自技能等级划分开来,分别是初、中、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在学校内,教师职称按照职称等级一般可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高级和正高级。企业人员和职校教师在互聘时,必须把职称互通互认考虑进去,开发人才,职称互通,建立职称的比较认定制度。其互通互认标准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1425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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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康佳、庄西真 |
绘制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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