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9 9 7—2017年中国政府对效率与公平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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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公平权衡:理论框架与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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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消费结构数据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收入差距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数据来源同图3;财富差距指财富基尼系数,数据来源于基于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犯罪率指每十万人刑事犯罪批捕人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政策导向发生转变。本文从效率和公平两个层面考查1997年与2017年的经济背景,并分析政府在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权衡(见表1)。在效率层面:1997-2017年,人均GDP从6481元提高至59201元,中国从低收入国家迈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消费水平从2978元提高至22935元,人民物质文化需求得到较好满足;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从小康水平提高至富足水平,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从温饱水平提高至相对富裕水平;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率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减速使人们对公平和平等更加关注。在公平层面: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97年的0.368扩大至2017年的0.467;家庭财富基尼系数从1995年的0.45扩大至2012年的0.73;每十万人刑事犯罪批捕人数从47.8人提高至65.9人;由于贫富差距扩大,居民消费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居民消费率从1997年的45.8%下降至2017年的39.0%。效率与公平两个层面的经济发展状况表明,不平等的边际效率收益在降低,不平等的边际公平损失(负收益)在提高。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焦点已经从效率领域转向公平领域,这种转变推动收入分配政策从“重效率”转向“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