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相关标准的选择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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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尺度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中的标准选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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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重金属各项评价指数分级标准如表1所示.单因子指数法与内梅罗综合指数法中涉及Si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参照国家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颁发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按照p H值分四段区间进行评价.考虑到采样点全为耕地(实际大部分为水田)且p H整体呈酸性(p H算术平均值为5.497),为体现耕地与农用地间的细微差别,环境负载容量法中的污染临界值综合参考《浙江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标准(DB33/T 558-2005)》、《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安全评估技术规定》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按照p H值区间确定研究区耕地土壤中各类重金属的风险基准值分别为As 30、Hg 0.5、Cr 150、Cd 0.3、Pb 100mg/kg(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