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剔除和包含捐赠收入的可分配经费及财务弹性》

《表2 剔除和包含捐赠收入的可分配经费及财务弹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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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自主权与办学自主权——基于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财务弹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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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种统计口径对高等院校可分配经费的界定,本文分别考察了剔除和包含捐赠收入以后的学校可分配经费总量及财务弹性(可分配经费占总经费的比重)。如表2和图1所示,总体上,无论是否剔除捐赠收入,我国高等学校平均可分配经费约5-6亿元,财务弹性达到50%,即学校能自由支配其一半的经费收入,不同学校的可分配经费总量及财务弹性差异较大。从高等学校可分配经费来源看,教育事业费(即学费和其他收费)是高等学校可分配经费的主要来源,约占50%;公用经费紧随其后,占比接近30%;自筹收入贡献了高校可分配经费的15%;管理费占比不足2%;若加入捐赠收入,捐赠收入占高校可分配经费的近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