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8-2017吉林省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农业支出及比重(亿元)》

《表2 2008-2017吉林省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农业支出及比重(亿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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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解决吉林省“三农”问题的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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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发展水平比较低,财政收入低,投融资渠道不畅,再加上自我积累的能力有限导致资金有效供给严重不足。[1]目前,吉林省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三块:一是财政资金。吉林省财政收入从2008年的422.8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263.78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12.4%,但综合来看财力仍显不足。2017年吉林省人均财政收入4629元,相较全国平均水平12416元差距明显,这也导致了“三农”事业支出的后劲不足。2017年吉林省财政支持农林水事物支出554.77亿元,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4.89%。2017年吉林省农民人均获得各种补贴1274元,仅占总收入的9.83%(见表2),而在发达国家,农民收入的30%-50%来自财政补贴。二是金融资金。虽然各大银行都在吉林省都成立了“三农”事业部,但能够提供给农民的产品非常少,且贷款利率较高,在6.8%-12%之间,而发达国家的农民贷款利率普遍低于3%。三是民间资金。吉林省户均规模不足10亩,以种植玉米为主,基本上是小规模的分散经营,总体收益较小,难以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可见,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一个多渠道、低成本、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以弥补吉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需要的巨大资金缺口,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