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
注:*水深<25 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的评价指标包括:氧化还原电位(ORP)、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其污染程度分级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044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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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7 |
作者 | 杨传忠、牛瑞胜、廖庆花、郭倩倩、王杰 |
绘制单位 | 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