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肝功能指标水平比较(s)》
注:t1、t2分别表示治疗前后组间比较;t3、t4分别表示对照组与观察组治疗前后组内比较
治疗前,两组肝功能指标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ALT、AST、ALB以及TBIL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015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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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5 |
作者 | 张权、邹艳红 |
绘制单位 | 佳木斯市中心医院消化科、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