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地质勘查中涉及生态环境主要法律条例》
通过整理我国地质勘查过程中需遵守的有关法律条例发现(表2),环保法和矿产资源法只规定了开采环节对环境保护的原则性规定。在开展绿色勘查工作中,所执行的环保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草原法等都在近几年进行过修订,而核心的矿产资源法,已经有20年没有进行修订,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就会产生大量的矛盾和争议[5]。
图表编号 | XD0010941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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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0 |
作者 | 马骋、张福良、雷晓力、赵元德 |
绘制单位 |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一地质勘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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