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管理部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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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治理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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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9]江苏重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及管理,在政策、资金、人力等方面给予众多支持,江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管理部分文件如表4所示。《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指出,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制定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标准;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各市级单位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标准。2015年,苏州市出台《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制度。2018年,镇江市入选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在2018年发布的《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草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标准。不足之处在于,江苏省在各项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制度或标准中,虽均有提及绩效评估的要求,但在绩效评估具体指标文件上有所欠缺,在江苏省标准化网站、江苏省文化厅等相关网站均未找到有关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的标准文件。同时,标准化管理理念尚未普及到所有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其理论研究及实践探讨较少,公众对于标准化的概念较为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