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楚雄州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现状(数据来源:《楚雄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表2 楚雄州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现状(数据来源:《楚雄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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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体制下的城乡规划实践与探索——以楚雄州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思路转变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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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划确定形成“一级中心城市—二级中心城镇—三级重点小城镇—四级一般乡镇”的四级城镇体系,其中,一级中心城市3个,二级中心城镇8个,三级重点小城镇36个(见表2)。规划层级过多,发展重点不明确导致各个城镇单元各自为政、盲目开发,产业布局散乱,无法形成有效规模,最终导致土地资源浪费,且难以得到统筹配置和高效利用。同时,发展主体过多以及不完善的政策因素导致各级城镇难以形成发展合力,各城镇新建地区的基础服务设施零散而缺乏管理,无法形成有效的服务功能,因而难以吸引人才,也难以聚集人气推动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