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85—2016年洞庭湖地区各县级粮经比》
1985—2016年期间,洞庭湖地区各县的粮经比变化特征各有差异(表2)。从各时间节点来看,1985年粮食作物种植比例超过90%的县包括湘阴县、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经济作物种植比例超过30%的县仅有澧县、津市;1996年粮食作物种植比例超过90%的县减少为赫山区和桃江县,经济作物种植比例超过30%的县有11个,其中大于40%的县有君山区、华容县、武陵区、安乡县、澧县、临澧县、津市市、南县等8个县(市/区);2005年粮食作物比例已无超过90%的县,其比例大于85%的县仅有资阳区和赫山区,经济作物比例超过40%的县数已增加到10个;2016年粮食作物种植比例已无超过80%的县,经济作物比例超过40%的县数仍保持10个县。
图表编号 | XD0010596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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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7 |
作者 | 熊亚东、谭雪兰、谭杰扬、米胜渊、安悦、刘贝、黄振国、邓文 |
绘制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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