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康美药业2016-2018年度审计意见》

《表2 康美药业2016-2018年度审计意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康美财务造假案例剖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康美药业历年财务报告

康美药业账上近300亿元的现金不翼而飞,虽然还存在账上,但是却变成了存货。然而审计师在审计货币资金时,审计师会给资金账户所在的银行发去函件,用以确认其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存在。所以正常情况下,在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之后就不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差错。康美药业对此差错做出的解释是“其中的183亿元采购药材支付现金但是没有入账,24亿元支付工程款没有入账,57亿元支付给关联方没有入账。”资金没有入账也就是未达账项,康美药业解释的现象表现为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师给银行发去函证,就会发现资产在报告日的真实金额进而提出调整[6]。但是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的审计意见从2001年至2017年一直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详见表2),从上文的分析来看,康美药业的造假手段并非天衣无缝,如果审计师具备应有的职业谨慎就不会被被审方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