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若干变量的定义与解释》
中国计划生育制度与户籍管理制度相联系,户籍性质和户口所在地决定了家庭可生育子女数量。(1)研究需要收集个人出生户籍地、户籍性质、出生时间、民族身份等变量,通过这些信息识别个体受到的政策干预强度。研究主要采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2014数据中的成人样本数据,该数据以家庭为单位记录和追踪了主要家庭成员信息,通过将2010年数据中的个人信息与2014年数据匹配,可以获得研究所需的主要变量,匹配后样本总量为44667个,根据研究需要保留1972-1986年出生样本8078个。其中,1972-1978年样本4072个,1980-1986年样本4006个。1986年出生个体到2013年调查期间基本完成学校教育,可以作为干预组;1972-1978年出生人口未受计划生育政策直接影响,可以作为参照组。依据问卷内容,研究根据个人报告的3岁时户籍性质确定个人出生时的户口性质(农业或者非农户口),同时根据个人出生省份和地区确定生育政策干预类型。研究将计划生育政策类型分为农村一孩、农村一孩半、农村二孩三个虚拟变量。(2)同时,为了控制父代教育水平对子代影响,将父母受教育水平转换为受教育年限变量进入回归方程,(3)研究中涉及的主要变量解释如下表2:
图表编号 | XD0010437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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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5 |
作者 | 陆万军、邹伟、张彬斌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