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根据资产类型划分的纵向合并竞争损害[13]》

《表1 根据资产类型划分的纵向合并竞争损害[1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纵向合并审查中竞争损害理论的证明——以AT&T收购时代华纳案为切入点》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对于纵向合并的反竞争关切,1984年版美国《非横向合并指南》聚焦于“竞争者难以同时进入纵向合并企业所在的上下游两个市场”。[11]近期的产业组织经济学和执法实践已经转移了关注焦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近期的《科技、媒体和通讯行业纵向合并报告》(下称TMT行业纵向合并报告)以资产类型为分类标准,列举了纵向合并常见的投入品和客户群封锁、搭售互补品,以及滥用或者交换敏感信息等竞争损害(见表1)。现任联邦贸易委员会竞争局局长布鲁斯·霍夫曼(Bruce Hoffman)也指出,执法机构目前关注多种反竞争效果,包括减少双方进入对方市场的可能、投入品或者销售渠道封锁、获取对手敏感的竞争信息,以及便利共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