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人类劳动的分类:人工智能发展、劳动分类与结构性失业研究》
研究劳动的分类,首先要确定分类的标准;基于本文的研究目标,需要从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区别的角度确定劳动分类的标准。正如前述,相比于人类智能,人工智能不具有创造性和情感;据此,可以首先从创造性和情感性两个维度将劳动分为创造性劳动和非创造性劳动,情感性劳动和非情感性劳动。此外,将人类劳动划分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具有悠久的历史,这种划分在研究人工智能发展对于就业的影响上同样有意义,因为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在是否具有创造性和包含情感内容方面有很大的区别。这样,我们就可以将人的劳动分为6类(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0259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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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5 |
作者 | 陈明生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