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共图书馆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章程》
2018年1月,笔者对国家图书馆、32个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及15个副省级图书馆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了网络调查。调查显示,我国公共图书馆对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制定图书馆章程,另一种是签订相关的服务协议(见表1、表2)。图书馆章程是规范和约束图书馆日常管理和服务活动的纲领性文件,规定了图书馆的性质、宗旨、任务等,明确了图书馆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和活动规则等,因此读者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在图书馆章程中加以制定最为恰当。相对于图书馆章程对于读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全面性和约束性,保护协议更注重公共图书馆提供服务时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图表编号 | XD0010181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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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魏海燕、肖雨滋 |
绘制单位 | 长沙市图书馆、长沙市图书馆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