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包装废物的相关政策法规》
欧盟、日本等针对包装废物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1-4](表2),其主要做法是建立全生命周期责任分担机制,环境责任由制造者、销售者、消费者和政府等相关方共同承担。德国的《包装废物条例》推动“二元回收系统”,在生活垃圾回收体系之外重新建立一套包装废物回收系统,直接保证德国包装废物综合回收率达75%以上。当然,这一切的基础是回收体系的建设,通过公共垃圾分类回收箱和包装回收站形成的网络来实现,政府立法监督和企业实施执行这两个环节的配合实现了回收体制的高效运转。
图表编号 | XD0010149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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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16 |
作者 | 任隽姝、田春秀、李金惠、郝亮、梁扬扬 |
绘制单位 |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澳门科技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