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变量定义明细: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与企业“去产能”——基于煤炭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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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与企业“去产能”——基于煤炭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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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去产能”效果。被解释变量为“去产能”效果。本文主要采用企业的产值下降率来反映“去产能”效果,即产值下降率越高,去产能效果越显著。企业产值的计算来自财务数据,体现在已销售的部分以及尚未销售的存货。借鉴彭韶兵等[19]对企业产值操控的衡量,且考虑到已销售的部分对应为企业结转的营业成本,最终将企业产值用营业成本与本期存货变动额之和来表示,产值下降率表示为上期产值与本期产值之差再除以上期产值,具体计算方法参见表4。同时,在稳健性测试中用产值是否下降来衡量“去产能”效果,如果产值下降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