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单位:m)》
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2。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米。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米,双向不宜小于4.5米。
图表编号 | XD0010053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胡雁宾、刘君 |
绘制单位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2。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米。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3.5米,双向不宜小于4.5米。
图表编号 | XD0010053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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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胡雁宾、刘君 |
绘制单位 |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