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意大利法学与德国的继受罗马法》求取 ⇩

前言1

第一章日尔曼法与罗马法的形成及其特质7

第一节日尔曼民族的发展与罗马国家的关系7

一、日尔曼民族的形成7

二、东日尔曼部族8

(一)汪达伦部族(Vandalen)8

(二)哥德部族(Goten)9

1.东哥德部族(Ostgoten)9

2.西哥德部族(Westgoten)10

(三)布尔根部族(Burgund)11

三、西日尔曼部族12

(一)伦巴德部族(Langobarden)12

(二)亚伦曼尼部族(Alemannen)与巴伐利亚部族(Bayern)13

1.亚伦曼尼部族13

2.巴伐利亚部族13

(三)萨克逊部族(Sachsen)、吐尔林部族(Thuringer)及富利森部族(Friesen)14

1.萨克逊部族14

2.吐尔林部族14

3.富利森部族14

(四)法兰克部族(Franken)15

第二节日尔曼法的特质17

一、概说17

二、日尔曼法为习惯法18

三、日尔曼法为图体的义务法22

四、日尔曼法不分公法与私法25

第三节罗马法的体系27

一、概说27

二、早期的古罗马法30

三、罗马私法的兴起及其发展盛期32

(一)古典法前期(vorklassisches Recht)32

1.万民法(jus gentium)32

2.行政官的司法权限与其法务官法(jus honorarium)33

3.法学家的任务35

(二)古典法时期(das klassische Recht)36

1.皇帝的敕谕(Constitution)36

2.古典法时期法学之发展及法学家之学说37

四、罗马晚期的私法衰竭期41

(一)哥来格里法典(Gregorius)42

(二)海莫格尼安法典(Hermogenianus)42

(三)帖厄多希斯法典(Theodosius)42

(四)罗马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43

1.法学提要(Institutions)43

2.敕谕集成(Codex)44

3.学说汇纂(Digesta; pandectae)44

4.优帝的新敕谕(Novelle)45

第四节罗马法的特质46

一、概说46

二、罗马法为成文法47

三、罗马法为个人的权利法50

四、罗马法区分公法与私法53

第二章中世纪义大利法学的发生与成就57

第一节中世纪义大利法学兴起的原因57

一、时代的背景57

二、法学的文艺复兴59

第二节注释法学派(Glossatoren)61

一、注释法学派的代表61

(一)注释法学派的始祖Irnerius61

(二)注释法学派的四博士62

(三)其他注释法学派的代表63

二、注释法学派研究法学的方法65

(一)法典的权威65

(二)经院哲学(Scholastik)之解释方法66

1.法典体系的总注释68

2.法源个别内容的注释69

三、注释法学派的文献类型72

(一)讲议集(Apparatus)72

(二)法律注释大全(Summa)72

(三)法案入门(Casus)与法案释义(Commenta)73

(四)法条论述74

(五)法概念之区分75

(六)学说争论(Dissensiones dominorum)、研议(Disputationes)及鉴定(Consilia)76

1.学说争论76

2.研议76

3.鉴定77

第三节疏证法学派(Kommentatoren)78

一、疏证法学派的成立及其代表人物78

(一)疏证法学派的名称78

(二)疏证法学派的代表79

二、疏证法学派之特质81

(一)重视法实务81

(二)疏证方法之改进83

(三)成文法之普遍化84

三、疏证法学派之疏证内容与文献类型85

(一)疏证法学派之疏证内容85

1.讲议疏证85

2.法律问题与诉讼疏证86

(二)疏证法学派之文献类型88

1.疏证法典中各法条之研究(exegetische Literatur)88

2.判例之研究88

3.特殊法律问题之研究(monographische Literatur)89

4.法学编纂89

5.法实务之判例集89

6.法条编纂(Rechtsbucher)89

7.固有法之研究89

8.补遗89

四、中世纪义大利法学之成就89

第三章欧洲其他国家与罗马法的关系91

第一节适用罗马法之义大利91

一、罗马精神与欧洲文化91

二、罗马法成为义大利法92

三、罗马法与习惯法之关系94

第二节瑞士、荷兰及西班牙与罗马法的关系96

一、瑞士96

二、荷兰98

三、西班牙100

第三节法国南部之罗马法区与北部之习惯法区103

一、Gallien-Franken徙入时代首次接触罗马法103

二、注释法学派的影响与经院法学派(Scholastik)的形成104

(一)注释法学派的影响104

(二)经院法学派的形成106

三、北部习惯法地区108

四、复古法学派与罗马法113

第四节英国固有法与罗马法118

一、盎格鲁萨克逊(Anglo-Sachsen)时代118

二、注释法学派的影响119

三、英国普通法(Common law)与法学家Henry de Bracton的贡献120

(一)普通法的维护120

(二)Henry de Bracton之普通法体系122

四、衡平法的形成(equity)123

第四章德国继受罗马法的动机与原因127

第一节继受前罗马法对日尔曼民族与德国王朝之影响127

一、日尔曼民族的罗马法典127

(一)西哥德(Westgoten)罗马法典129

(二)布尔根(Burgund)罗马法典129

(三)德奥理希(Theoderich)敕谕129

(四)萨克逊法典(Sachsenspiegel)130

二、帝国永续的理论131

三、德国帝王的绝对政治与罗马法上的国家理论134

第二节日尔曼法的简陋与分岐138

一、日尔曼法的简陋138

二、日尔曼法的分岐不统一140

(一)身分法140

1.贵族法141

2.市民法141

3.农民法142

(二)地域法143

1.帝国法(Reichsgesetz)143

2.地方法(Landrecht)144

3.城市法(Stadtrecht)146

(三)寺院法(Kanonisches Recht)146

第三节日尔曼诉讼制度的落后149

一、法院管辖与组织149

(一)法院管辖149

(二)法院组织151

二、诉讼程序的进行153

三、证据方法156

(一)人格发誓(Reinigungseid)156

(二)决斗(Zweikampf)158

(三)神判(Gottesurteil)159

第五章德国实际继受罗马法的过程161

第一节 概说161

第二节德国法律教育162

一、国外的德国留学生162

(一)留学国外的原因162

(二)留学国别164

1.义大利164

2.法国164

(三)课程内容167

二、德国大学法学院的建立与组织169

(一)法学院的建立169

(二)法学院的组织171

三、法律课程与考试制度174

(一)法律课程174

1.罗马法的重视174

2.学制177

3.课程内容178

(二)考试制度180

第三节德国社会的罗马法专家181

一、罗马法专家的政治任务181

(一)行政机构重视法律专家的理由181

(二)法律专家的行政职务185

(三)法律教授的地位187

二、德国审判制度的改革189

(一)法院的书面审理189

(二)大学法学院的「卷宗移送」(Aktenversendung)192

三、罗马法专家担任审判实务192

(一)陪审法院(Schoffenstuhl)197

(二)帝国最高法院(Reichskammergericht)199

(三)封建领主的王室法院(Hofgericht)202

(四)低级法院(Niedergericht; Untergericht)204

第四节罗马法在德国法院的效力206

一、概说206

二、帝国最高法院的适用罗马法207

三、封建领域各级法院的适用罗马法210

第六章德国继受罗马法的效果213

第一节 概说213

第二节继受的代价215

一、人民对罗马法专家的反感215

二、罗马法的窒碍难行217

(一)所有权与共有权218

(二)果实的所有权219

(三)附合与混合219

(四)农地的租赁关系220

(五)身分法221

第三节改革法运动222

一、概说222

二、各封建领域或城市的法典编纂223

(一)纽伦堡市(Nurnberg)改革法223

(二)佛莱堡市(Freiburg)改革法225

(三)巴伐利亚邦(Bayern)改革法226

(四)布尔登堡邦(Wurttemberg)改革法228

(五)索尔慕侯爵地域(Solms)改革法229

(六)莫姆斯市(Worms)改革法230

第四节继受罗马法的范围230

一、德国继受罗马法的区域230

二、德国继受罗马法的理论232

(一)基本概念与私法理论232

(二)人格法与亲属法233

(三)婚姻法234

(四)继承法235

(五)不动产物权238

(六)动产物权与债法240

第五节现代法院实用(Usus Modernus)243

一、现代法院实用的产生243

二、现代法院实用的先驱Hermann Conring245

三、建立德国独立的新法律体系247

四、大学法律教育的改进249

第七章总结253

作者简介257

作者著作258

1999《中世纪意大利法学与德国的继受罗马法》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戴东雄著 1999 元照出版公司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