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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荷西时期的学校教育1

第一节 宗教教育3

第二节 教育目标与方法7

第三节 师范教育10

第四节 教育事业的没落14

第五节 教学成果15

第六节 西班牙人在北台湾的教育活动17

第一节 明代学校教育23

第二章明郑时代的学校教育23

第二节 明郑之兴学24

第一项 永历九年之兴学24

第二项 永历二十年之兴学25

第一目 兴学动机25

第二目 官学26

第三目 私学28

第四目 科举29

第三章清代台湾学校教育33

第一节 进身与进学途径34

第二节 进身与进学之基本条件35

第一项 身分限制之种类36

第二项 冒考之处理48

第三项 改贱为良之严格限制49

第四项 身分限制之理由54

第三节 启蒙教育60

第一项 私塾61

第一目 私塾概况61

第二目 私塾建立情形62

第三目 恒春私塾简介64

第四目 私塾学费72

第二项 社学74

第一目 社学概况74

第二目 社学建立情形76

第三目 澎湖社学教学法81

第四目 社学与社82

第三项 义学89

第一目 义学概况89

第二目 义学设置情形91

第一目 书房的意义95

第四项 日人对书房的调查记载95

第二目 台南县义塾调查97

第三目 书房教育活动99

第四节 书院105

第一项 书院的历史105

第二项 清代书院的初设107

第三项 清代书院制度110

第四项 台湾书院的教育活动112

第五项 台湾书院设置情形114

第一目 台南市(光绪建省前的台湾县)115

第二目 台南县(原光绪建省前的台湾县及嘉义县之最南部)119

第三目 高雄市县(凤山县)120

第四目 屏东县123

第五目 嘉义县(诸罗县)124

第六目 云林县125

第七目 南投县126

第八目 彰化县128

第九目 台中县、市(光绪建省後的台湾府、县)131

第十目 苗栗县132

第十一目 台北县(淡水厅)134

第十二目 台北市(光绪元年後的台北府)135

第十三目 基隆市(光绪元年後的基隆通判厅)136

第十四目 宜兰县(噶玛兰厅)136

第十五目 澎湖县(澎湖厅)137

第六项 海东书院140

第七项 结论—私塾、社学、义学、书院性质之区分143

第五节 儒学151

第一项 入学考试—童试151

第一目 考试名称151

第二目 考试经过156

第二项 生员的待遇162

第三项 生员的月课季考164

第四项 岁试与科试165

第一目 岁试及告假166

第二目 科试170

第五项 考试程式172

第六项 主试者及阅卷者174

第七项 学生等级175

第一目 一般生员175

第二目 特殊生员178

第八项 学校系统182

第六节 贡监生183

第一项 岁贡、恩贡184

第二项 优贡、优监189

第三项 拔贡190

第四项 副贡193

第五项 例贡、例监193

第七节 清末新式学校196

第一目 西学堂197

第一项 自强运动的新式学校197

第二目 电报学堂199

第三目 番学堂199

第二项 教会推动的新式学校201

第一目 甘为霖的盲生教育201

第二目 巴克礼的神学校202

第三目 中学及女学203

第四目 麦格的学堂203

第五目 马偕的理学堂大书院203

第一节 概述215

第一项 同化政策215

第四章日据时期的学校教育215

第二项 差别教育政策216

第三项 愚民政策216

第四项 国家主义教育218

第二节 初等教育219

第一项 学前教育219

第一目 幼稚园之渊源219

第二目 有关规则220

第三目 概况表220

第二项 国民学校224

第一目 小学校225

第二目 公学校236

第三目 山地教育所及公学校270

第三节 中学教育284

第一项 男子中学284

第一目 台湾总督府中学校284

第二目 台湾公立中学校289

第二项 女子中学304

第一目 台湾总督府高等女学校304

第二目 台湾公立高等女学校305

第三目 「国语(日语)学校」附属女学校306

第四目 台湾公立女子高等普通学校310

第五目 各种女学校移管州厅313

第六目 台日学生共学制中之高等女学校315

第七目 高等女学校设施之评价322

第四节 师范教育330

第一项 日据初期之师范教育330

第一目 「国语(日语)学校」师范部330

第二目 台湾总督府师范学校332

第三目 「国语(日语)学校」师范部甲、乙科334

第四目 自台南师范学校迄「国语(日语)学校」台南分校337

第二项 日据中期之师范教育341

第一目 台湾总督府师范学校341

第二目 师范学校小学师范部及公学师范部344

第三目 台北师范学校之分割350

第四目 设置女子演习科351

第三项 日据後期之师范教育352

第一目 师范学校修业年限的延长352

第二目 师范学校的改制与升革361

第三目 台中师范学校362

第二目 台南师范学校362

第一目 台北师范学校362

第四项 各师范教育机关志略362

第四目 新竹师范学校363

第五目 屏东师范学校363

第六目 台北第三高等女学校讲习科363

第七目 彰化高等女学校讲习科363

第八目 彰化青年师范学校363

第九目 台北高等学校临时教员养成所364

第一目 农事试验场讲习班369

第一项 日据初期之职业教育369

第五节 职业教育369

第二目 「国语(日语)学校」实业部374

第三目 糖务局糖业讲习所376

第四目 工业讲习所378

第五目 林业讲习所380

第二项 日据中期之职业教育381

第一目 在台日人职业教育381

第二目 台人职业教育384

第一目 台日同校(共学)制中之实业学校389

第三项 日据後期之职业教育389

第二目 日据下职业教育的特徵417

第六节 高等教育419

第一项 日据时期之高等教育419

第二项 专科学校421

第一目 台北帝国大学附属医学专门部421

第二目 台中农林专门学校427

第三目 台北经济专门学校430

第四目 台南工业专门学校434

第一目 台湾总督府高等学校436

第二目 台湾总督府台北高等学校436

第五目 私立台北女子专门学校436

第三项 高等学校436

第四项 大学439

第一目 台北帝国大学439

第二目 台北帝国大学预科447

第五项 战争末期的应变措施448

第七节 残障教育—盲哑学校449

第二目 公立盲哑学校官制的颁布450

第一目 沿革450

第一项 台南盲哑学校450

第三目 台南州立台南盲哑学校学则452

第二项 台北盲哑学校453

第一目 沿革453

第二目 从私立到公立453

第三目 台北州立台北盲哑学校学则454

第五章光复後之教育设施459

第一节 光复初期之一般教育设施459

第一项 接收教育机构460

第二项 设置教育行政机关461

第三项 改革学制461

第四项 甄选与培养师资466

第五项 推行国语文及民族精神教育468

第六项 免费供应教科书筹设空中学校469

第七项 改进辅导加强学校辅导措施471

第八项 留日学生及返台学生之处理472

第二节 学前教育475

第一项 学前教育之演变475

第二项 现行学前教育概况477

第一目 教育目标478

第二目 行政组织478

第三目 办理要点479

第四目 经费筹集481

第五目 奖惩规定481

第六目 幼稚园设立之类别483

第七目 托儿所设立之类别485

第一目 质的提高486

第三项 学前教育之发展概况486

第二目 量的发展496

第三节 国民教育506

第一项 国民教育之演变506

第一目 第一阶段(民国三十四年—三十八年)506

第二目 第二阶段(民国三十八年—五十七年)507

第三目 第三阶段(民国五十七年—七十年)512

第二项 现行国民教育制度516

第一目 有关法规516

第三目 行政组织517

第二目 教育目标517

第四目 办理要点521

第五目 经费筹集522

第三项 国民教育之发展概况522

第一目 质的提高523

第二目 量的发展564

第四节 中等教育582

第一项 中等教育之演变582

第一目 第一阶段(民国三十四年—三十八年)582

第二目 第二阶段(民国三十八年—五十七年)586

第三目 第三阶段(民国五十七年—七十年)589

第二项 现行高级中学教育制度591

第一目 有关法规591

第二目 教育目标591

第三目 行政组织592

第四目 办理要点596

第三项 中等教育之发展概况600

第一目 质的提高600

第二目 量的发展617

第一项 职业教育之演变666

第一目 第一阶段(民国三十四年—三十八年)666

第五节 职业教育666

第二目 第二阶段(民国三十八年—五十七年)673

第三目 第三阶段(民国五十七年—七十年)677

第二项 现行职业教育制度679

第一目 有关法规679

第二目 教育目标681

第三目 行政组织684

第四目 办理要点694

第一目 质的提高699

第三项 职业教育之发展概况699

第二目 量的发展720

第六节 师范教育737

第一项 师范教育之演变737

第一目 第一阶段(民国三十四年—三十八年)737

第二目 第二阶段(民国三十八年—五十七年)743

第三目 第三阶段(民国五十七年—七十年)748

第一目 有关法规750

第二目 教育目标750

第二项 现行师范教育制度750

第三目 行政组织751

第四目 办理要点754

第五目 服务与进修规定756

第三项 师范教育之发展概况765

第一目 质的提高765

第二目 量的发展789

第一项 高等教育之演变799

第一目 第一阶段(民国三十四年—三十八年)799

第七节 高等教育799

第二目 第二阶段(民国三十八年—七十年)804

第二项 现行高等教育制度808

第一目 有关法规与教育目标808

第二目 行政组织系统809

第三目 办理要点822

第三项 高等教育之发展概况834

第一目 质的提高834

第二目 量的发展849

第一项 光复初期之教育行政机关867

第一目 省级教育行政机关867

第一节 教育行政机关867

第六章光复後之教育行政867

第二目 地方教育行政机关875

第二项 现行之教育行政机关878

第一目 省级教育行政机关878

第二目 地方教育行政机关891

第二节 各项主要教育行政措施894

第一项 教育基本方针之策定894

第二项 各类教育制度之确立896

第一目 学前教育与国民教育之改制900

第二目 中等教育之改制901

第三目 高等教育之改制903

第四目 特殊教育与社会教育之改制906

第三节 教育人员907

第一项 教育人事制度之建立907

第一目 教育人事法令之制订907

第二目 教育人事机构之设立907

第二项 教育人员之任用908

第一目 教育行政人员之任用908

第二目 各级学校校长之任用913

第三目 各级学校教师之任用919

第四节 教育经费934

第一项 省教育经费935

第一目 省教育经费之来源与筹集935

第二目 省教育经费之分配943

第三目 省教育经费预算下之编列953

第二项 县市教育经费955

第一目 县市教育经费之来源与筹措955

第二目 县市教育经费之分配960

第三目 各县市教育经费之比较972

第四目 县市教育经费预算之编列975

第五节 教育视导977

第一项 教育视导之组织977

第一目 光复初期之教育视导977

第二目 现行教育视导之组织979

第二项 教育视导人员984

第一目 教育视导人员应具备之资格984

第二目 教育视导人员之职务与权限984

第三项 教育视导计划与实务990

第一目 教育视导实务990

第二目 台湾省加强教育视导计划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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