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台湾省通志 卷7 政治志 社会篇》求取 ⇩

第一章 综说1

第二章 社会行政25

第一节 历史沿革25

第一项 明末之社会行政概说25

第二项 清代之社会行政25

第三项 日据时期之社会行政31

第二节 光复後之社会行政35

第一项 行政组织及业务范围37

第二项 行政人员46

第三项 社会行政干部训练71

第四项 建立社会工作员制度78

第五项社会福利基金管理与应用89

第六项 历年来社会行政重大改革105

第三章 社会团体121

第一节 社会团体概说121

第二节 社会团体的发展概况124

第三节社会团体之辅导与管理150

第四节 社会团体组织161

第一节 绪论181

第四章 社会救助181

第一项 儒家的社会福利思想183

第一目 政治上的思想184

第二目 国民道德上的理想190

第三目 富者之理想191

第二项 道家的思想192

第三项 善书的思想193

第一目 宣讲195

第二目 讲善书195

第三目 记善196

第四目 善堂197

第四项 国父孙中山先生的社会福利思想199

第二节 清代之社会救助202

第一项 贫困(贫民)救济202

第一目 养济院203

第二目 普济堂205

第三目 栖流所与留养局205

第四目 办事公业207

第一目 灾荒与救济208

第二项 灾荒救济208

第二目 仓廒246

第三项 妇幼(孺)救济266

第四项 丧葬救济270

第一目 义冢271

第二目 厉坛286

第三目 殡舍290

第四目 万善同归291

第五项 行旅救济291

第一目 义渡292

第二目 路亭296

第三目 行旅疾患之救济297

第六项 医疗救济298

第三节 日据时期之社会救助事业299

第一项一般贫困救济299

第二项 医疗救济309

第三项 妇孺救济(福利)310

第一目 妇女救济(福利)310

第二目 儿童救济(福利)312

第四项 贫民职业介绍316

第五项 公共(贫民)住宅320

第六项 灾荒救助321

第七项 行旅救助323

第八项 公设当铺325

第九项 出狱教化事业328

第十项 邻保事业329

第四节 光复後的社会救助事业332

第一目 社会救助调查335

第一项 低收入民众救助335

第二目 生活扶助(家庭补助)339

第三目 收容安置345

第四目 医疗补助(低收入者—贫民施医)362

第二项 急难救助370

第三项 灾害救助372

第四项 荣誉国民安置377

第一目 工作内容378

第二目 成果382

第一目 反共义士教养387

第五项 教养与感化教育387

第二目 感化教育388

第五章 社会福利(服务)403

第一节 绪论403

第一项 社会福利政策407

第二项 社会保险415

第三项 社会救助420

第四项 小(安)康计划及低收入者扶助433

第五项 福利服务437

第六项 社区发展460

第七项 国民就业辅导463

第八项 建立社会工作员制度472

第九项 今後社会福利事业的展望477

第二节 劳工福利481

第一项 政策法令481

第二项 职工福利488

第一目一般职工福利488

第二目 盐工福利505

第三目 矿工福利508

第三项 劳工教育519

第四项 工会组织528

第五项 劳资关系539

第六项 工矿检查548

第七项 劳工保险562

第三节 农民福利589

第一项 农会组织589

第二项 推行耕地三七五减租599

第三项 公有耕地放领604

第四项 实施耕者有其田605

第五项 厉行农地重划607

第六项 举办农业救济,保障农民利益610

第七项 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建设,确保农民健康611

第四节 渔民福利612

第一项 渔会组织612

第二项 渔民保险621

第三项 渔民海难救助623

第四项 兴建渔民住宅及育乐保健设施625

第五项 辅导渔村青年筹组渔业技术研究小组626

第六项 兴建渔业公共设施627

第七项 办理渔业融通资金贷款628

第八项 办理渔民子女奖学金630

第五节 儿童福利631

第一项 儿童福利的基本认识631

第一目 儿童福利名词631

第二目 儿童福利的意义632

第三目 儿童福利服务的范围与项目633

第二项 清代儿童救济事业635

第一目 儿童保育立法639

第三项 日据时期之儿童保育639

第二目 儿童保育措施640

第四项 我国儿童少年福利政策与立法644

第一目 民族保育政策648

第二目 全国儿童少年福利发展方案651

第三目 儿童福利法672

第四目 各级儿童福利促进委员会组织规程678

第五项 台湾省儿童福利679

第一目 儿童福利发展规划679

第二目 育幼院686

第三目 贫苦儿童家庭补助729

第六项 托儿所744

第一目 托儿所设置办法744

第二目 托儿所发展的实况748

第七项 台湾省少年福利752

第一目 少年福利的发展过程752

第二目 法令依据755

第三目 少年工作之实施—机构之简介及工作实况755

第四目 回顾与展望767

第一项 妇女福利概述770

第六节 妇女福利770

第二项 妇女福利的发展771

第三项 妇女福利的政策与法规803

第四项 妇女结社及其工作内容807

第七节 残障福利819

第一项 残障福利的发展及现况819

第二项 残障福利有关法令825

第一目 古代保护残障者的措施825

第二目 自民国三十四年至民国四十九年所颁布的法令825

第三目 自民国五十年至七十年所颁布的法令830

第三项 清代本省对残障者的救济(含日据时期)836

第一目 养济院837

第二目 普济堂837

第三目 济善堂838

第四目 栖流所与留养局839

第四项 民国三十四年至民国四十九年底的本省残障福利840

第一目 台湾省残障福利办理实况840

第二目 收容残障者的机构简介841

第一目 残障福利的发展概况847

第五项 民国五十年至七十年本省残障福利847

第二目 各类残障福利机构简介848

第六项 残障者复查892

第一目 实施过程893

第二目 复查及鉴定成果898

第八节 老人福利905

第一项 绪论905

第一目 老人福利的意义906

第二目 老人福利的起源907

第二项 我国老人福利思想与历代敬老安养的制度908

第一目 我国老人福利思想909

第二目 我国历代老人福利有关的救济措施910

第一款 我国历代官方的救济事业910

第二款 我国历代民间的救济事业911

第三款 我国固有的敬老安养制度912

第三项 清代的老人福利措施915

第一目 老人福利政策与法规915

第二目 老人在法律上的地位(保护)916

第三目 老人在生活上(经济)的保障917

第一款 养济院918

第四目 贫困老人救济918

第二款 普济堂923

第三款 栖流所与留养局927

第四款 丐院(乞丐寮)933

第五目 老人灾荒救济935

第六目 老人行旅疾患之服务(救济)941

第七目 老人医疗服务(救济)942

第八目 助葬服务事业943

第一款 义冢943

第二款 寄棺机关(地方)944

第三款 枯骨埋葬机构950

第九目 孝子会951

第四项 日据时期之老人福利措施953

第一目 老人福利政策与法规954

第二目 贫困老人救济955

第三目 老人医疗服务961

第一款 一般医疗救助事业961

第二款 特殊医疗救助(护)事业966

第五目 老人教育971

第四目 敬老活动971

第五项 光复後的老人福利972

第一目 老人福利的沿革972

第二目 老人福利之政策、法规与计划973

第三目 老人收容机构980

第一款 公费仁爱之家(老弱救济)980

第二款 自费老人安养1004

第三款 残障老人收容1004

第四款 荣誉国民之家1005

第五目 家庭补助1026

第四目 免费健康检查及保健医疗服务1026

第六目 老人经济安全保险1027

第七目 仁爱工作服务1028

第八目 社区安养设施1028

第九目 休闲康乐活动1029

第十目 办理搭乘水、陆、空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优待1033

第十一目 办理老人游览观光地区及观赏影剧门票优待1034

第十二目 老人节1034

第十四目 组设儿童福利、老人福利、残障福利促进委员会1035

第十三目 老人教育1035

第十五目 丧葬服务1036

第十六目 其他1045

第六章 社会运动1047

第一节 绪论1047

第二节 有关法规、政策1050

第一项 清代1050

第二项 日据时期1051

第三项 光复後1051

第一项 贫民收容救助机构捐建运动1052

第三节 清代的社会运动1052

第二项 羁穷救护运动(机关)1053

第一目 彰化善养所1053

第二目 新竹回生洞1054

第三目 新竹回春院1054

第三项 改善改葬(洗骨)的习惯风俗1054

第四项 推行异姓的养子与弃婴收养制度1055

第五项 ?媒娴(奴婢)婚配强制计划运动1057

第六项 改善社会风俗习惯或风气1059

第一目 提倡寡妇保护及节妇烈女旌表(表扬)习惯风俗运动1060

第二目 禁止殉死之习惯风俗1061

第三目 改善停柩(殡殓)及埋葬之习惯风俗1061

第四目 禁止溺女之习惯风俗1063

第五目 禁止缠足之习惯风俗1063

第六目 提倡敬字纸之习惯风俗运动1064

第七目 戒除赌博之社会运动1065

第八目 戒除吸食鸦片(阿片)的社会运动1067

第四节日据时期的社会运动1070

第一目 社会运动团体1071

第一项 急速发展的民族运动1071

第二目 主要的民族运动实况1077

第三目 主要的民族运动成果1081

第二项 政治结社的台湾民众党1084

第一目 建议1084

第二目 运动1085

第三项 台湾文化协会1086

第四项 台政革新会1088

第五项 台湾农民组织与农村运动1089

第六项 佃农争议1094

第七项 劳工运动1095

第一目 台湾铁工所(厂)全岛性同情罢工1095

第二目 浅野水泥工场(工厂)的争议1097

第三目 台湾制盐与三井劳力纠纷等1098

第四目 台湾工友总联盟代表大会1100

第八项 学生运动1103

第一目 南京及广东外籍学生独立运动1103

第二目 厦门外籍学生与支鲜台人(中国、韩国、台湾本省人)之结社1105

第三目 东京留学生与台湾青年会1105

第四目 台中第一中学校暴动1107

第九项 禁酒运动1109

第十项 高山族(山胞)政策的反抗运动1110

第一目 高山族的日本化问题1110

第二目 高山族产业政策1114

第五节 光复後的社会运动1119

第一项 风俗改善运动1119

第二项 战时生活节约运动1128

第三项 敦亲睦族运动1130

第二目 基本条件1131

第三目 奖励办法1131

第四项 表扬好人好事运动1131

第一目 目的1131

第五项 统一捐募运动1132

第六项 家庭计划运动1133

第七项 人民团体动员月会1134

第八项 妇女运动1135

第一目 本省妇女运动的基础1135

第一目 我国消费者运动的演进1138

第九项 保护消费者运动1138

第二目 光复以後本省妇女运动的动向1138

第二目 消费者运动方向的转变1139

第三目 有关消费者保护之法规1141

第七章 社区发展1151

第一节 本省社区发展之创始经过1151

第二节 本省社区发展之推行概况1152

第三节 社区发展竞赛1175

第一项 竞赛要点内容1175

第二项 社区发展竞赛成绩优良之县市及社区1191

第四节 社区发展计划推行绩效与成果1208

第八章 合作事业1217

第一节 合作事业概说1217

第二节 合作行政1218

第三节 合作组织1227

第四节 合作法规1241

第五节 合作业务1242

第六节 合作教育1298

第七节 行政管理1303

1992《重修台湾省通志 卷7 政治志 社会篇》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刘宁颜总纂;江亮演,林显宗等编纂 1992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