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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类1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人事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军官配偶工作调动和易地安置问题请示的通知1

人事部、劳动部、民政部、财政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妥善解决军官配偶工作调动和易地安置问题的请示(摘录)2

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4

湖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5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老干部局、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湖南省人事厅、劳动厅、法制局、民政厅、卫生厅、司法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的通知10

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监察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干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13

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获得苏联、东欧国家副博士学位人员回国后待遇的通知15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990)第1号16

湖南省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细则(摘录)16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供销社工作的通知19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湖南省劳动厅、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贯彻省人民政府[1991] 5号文件加强供销社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23

关于职工死亡、退休招收其一名子女参加工作的规定26

关于合同制工人因工死亡、致残照顾招收其子女参加工作的问题28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从事井下、高温、低温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人员折算工龄应享受哪些劳动保险待遇的函复29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30

湖南省人事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34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35

人事部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计委、人事部、劳动部职能分工问题协调意见的复函41

附: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关于国家计委、人事部、劳动部职能分工问题的协调意见(摘录)42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1990)第4号43

湖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办法(摘录)43

中共中央统战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增加部分党外人士生活费的通知46

二、职工疾病、医疗待遇49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解决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费超支问题的通知49

湖南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改革国营企业职工病伤假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50

劳动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的通知53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器官移植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复函54

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55

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55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湘劳险(1989) 218号文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65

湖南省人事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身患癌症、精神病的工作人员在病休期间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69

湖南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转发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管理两个文件的通知》70

劳动部关于转发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管理两个文件的通知71

附件1: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管理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通知72

附件2:沈阳市国营企业职工劳保医疗暂行办法77

三、职工伤残鉴定与待遇81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81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85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革命伤残人员办理评残和抚恤等有关问题的通知93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解释中“在执行任务中猝然死亡”如何掌握的复函96

湖南省卫生厅、劳动厅、总工会、财政厅、民政厅关于确定交通系统干部、工人因工感染血吸虫病致残诊断鉴定单位的通知97

附录:干部、工人因工感染血吸虫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暂行鉴定标准98

湖南省民政厅、人事厅、劳动厅转发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的通知99

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100

因战和因公致残如何区分101

因公致残的范围指的是哪些102

四、职工生育待遇105

劳动部关于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摘录)105

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105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109

《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109

人事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可否列为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等问题的意见121

五、职工死亡待遇123

湖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未参加工资改革的军队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抚恤金如何计发等几个具体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23

民政部关于未参加工资改革的军队离休干部死亡一次抚恤金如何计发等几个具体问题的复函124

民政部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应由家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发给的通知125

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126

劳动部关于如何解决领取副食品价格补贴的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问题的复函127

劳动部关于按国发[1989] 83号文件增发的离退休费可作为计发抚恤费、救济费基数的复函128

关于中共党员逝世后骨灰盒覆盖党旗问题128

省劳动厅、总工会转发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查出患有二、三期矽肺病改按60%发退休费的精减退职职工死亡后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的复函》129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查出患有二、三期矽肺病改按60%发退休费的精减退职职工死亡后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的复函130

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殓葬费标准的通知131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应包括项目的通知》132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抚恤金应包括项目的通知133

湖南省总工会、劳动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国营企业职工死亡待遇的通知138

湖南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式样)的通知141

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通知143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县(处)级以上干部逝世后丧事简办的通知146

六、离休、退休、退职149

(一)综合性文件149

劳动人事部关于延长老中医药人员离休退休年龄意见的复函149

附:卫生部关于中医药人员离休退休的具体意见149

劳动部关于计划内长期临时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151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组通字(1990) 2号文件的通知15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孟连昆、程连昌同志在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上讲话的通知153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73

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174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安厅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年月问题的通知175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参事、秘书离休问题的意见》的复函177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半脱产乡干部确定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后能否办理离休的意见17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178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179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80

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摘录)181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老干局关于厅局级退休干部颁发退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182

湖南省人事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获准出境探亲期间可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复函》的通知185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获准出境探亲期间可否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复函185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186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88

关于加强干部退休工作的意见188

(二)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192

劳动人事部关于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复函19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一九八九年国家在职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手续的通知193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印发《湖南省一九八九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和增加离休、退休费的实施办法》的通知195

湖南省一九八九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和增加离休、退休费的实施办法196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按国发[1978] 104号文件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人员增加退职生活费的复函201

湖南省劳动厅、湖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离休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

湖南省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离休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的实施意见203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贯彻《湖南省一九八九年国营企业离休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的实施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206

湖南省教育委员会、财政厅、人事厅转发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208

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211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退休生活补助费计发办法的意见》的通知213

附: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退休生活费计发办法的意见214

饶文浩同志在贯彻湘办发(1991) 18号文件会议上的讲话(摘录)215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关于调整国营企业职工退休生活补助费计发办法的报告的通知217

附:关于调整国营企业职工退休生活补助费计发办法的报告218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调整国营企业职工退休生活补助费计发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220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职工劳动模范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摘录)222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退休生活补助费计发办法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23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后勤部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的通知》的通知224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的通知226

附1: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第二步调整军队薪金、工资津贴的规定(摘要)229

附2: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政治部老干部局、总后勤部财务部关于第二步调整军队薪金、工资、津贴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摘要)231

附3: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调整军队干部薪金、工资和增加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摘要)236

附4:总政治部关于《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五年期间免职休息干部不再重新公布离休命令》的批复237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238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40

人事部关于离退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240

湖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1) 74号文件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242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派往经济特区人员离、退休后有关生活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244

人事部离休退休司关于派到驻深圳公司工作的干部离退休后待遇问题的答复245

人事部离休退休司关于离休党员干部增加离休费问题的复函246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退职干部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247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给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补助费的通知248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厅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实施意见的通知249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实施意见的通知253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257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补充通知258

(三)、台胞、台属职工离退休后赴台定居待遇259

劳动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期间是否准予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复函259

湖南省劳动厅、人事厅、财政厅、公安厅、司法厅、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分局转发劳动部等六单位《关于台胞、台属赴台地区定居有关待遇等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60

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台胞、台属赴台湾地区定居有关待遇等问题的规定261

(四)、退休人员的安置及管理26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长沙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移交原单位管理问题的批复264

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长沙市民政部门管理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移交原工作单位管理的通知265

湖南省劳动厅、粮食局转发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的通知267

劳动部关于制止在退休、退职职工易地安置工作中乱收费的通知268

湖南省人事厅、公安厅、财政厅、物价局、粮食局关于切实做好退休干部易地安置工作的通知269

七、劳模、优异待遇275

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275

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摘录)276

民政部关于一九五○年全国战斗英雄代表会议的个人代表牺牲病故后如何增发抚恤金的通知277

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做好职工劳动模范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278

八、劳动合同制工人劳动保险待遇284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复函284

湖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征入伍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函286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286

劳动制度改革问题解答291

湖南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问题的通知》311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性补贴问题的通知312

湖南省劳动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问题给岳阳市劳动局的复函313

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问题的答复314

九、职工工龄计算316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316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二支队等部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批复316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中三支队等部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批复317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湖南人民解放总队湘东第四支队等部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批复318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湘中纠察总队等部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批复319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处理湖南人民革命大学第一期学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通知320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建国前筹(借)粮、支前、剿匪工作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通知322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确定我省统一战线性质的武装部队成员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通知323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审批权限的通知325

二、建国后参加革命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326

总政治部关于执行“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职员问题的报告”中几个问题的答复的通知(摘录)326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军队护校无军籍学员军龄计算问题328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军队护校无军籍学员军龄、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电话答复329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亦工亦农”人员解释的函330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摘录)331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乡镇文化站文化辅导员被录用为国家文化干部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332

湖南省教委、劳动厅、人事厅转发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335

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336

湖南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文革”期间延期分配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调资问题的函》的通知337

人事部关于“文革”期间延期分配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参加调资问题的函338

人事部关于乡村医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339

人事部关于中办五七干校学员学习期间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340

湖南省人事厅关于“五大毕业生”录干后参加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341

湖南省劳动厅、人事厅关于小集体单位人员进入就业前培训班或大中专院校学习后工龄问题计算的通知342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劳动厅关于加强省直单位确定建国后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审批工作的通知343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资江公学第一期学员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函347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关于一九八九年、一九九○年春季入伍士兵退出现役后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349

湖南省人事厅转发国家人事部《关于“文革”前赴苏 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350

人事部关于“文革”前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的本科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351

十、职工探亲、年休假354

财政部关于职工利用节假日回家往返车船费如何报销的规定354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复在贯彻执行《关于父母已经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兄弟姐妹问题的复函》中的几个问题355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印发《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等身份解释(试行)》的通知(摘录)356

附: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外籍华人身份的解释(试行)357

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台胞、台属因私事赴台的规定358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关于对内地公民赴台探病、奔丧申请批汇问题的规定359

劳动部关于职工退休、退职后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复函360

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台胞职工赴台探亲路费问题的通知361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362

十一、职工福利待遇365

湖南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女职工卫生费用发放问题的通知365

湖南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关于修订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366

湖南省财政厅、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调整处级以下离休干部交通费标准的通知367

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节录)367

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民政部、国家教委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369

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粮油统销价格的决定的通知(节录)371

湖南省财政厅、劳动厅、人事厅、民政厅、教委关于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和适当增加职工工资等问题的通知373

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关于适当调整书报、洗理费补贴标准的通知378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379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猪肉、民用燃料价格改革的通知384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猪肉、煤炭价格放开实施意见的批复》的通知385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猪肉、煤炭价格放开实施意见的批复387

湖南省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389

十二、其他391

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对公安干警能否留职停薪经商问题的答复意见391

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辞退公安干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摘录)392

湖南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393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393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394

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395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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