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丛编 第4种 中 民法 财产总论,物权》求取 ⇩

总论1

第一节占有2

第一款占有之总论3

第一项 占有之定义3

第二项 占有之性质5

第三项 占有保护之理由8

第二款占有之取得8

第一项 取得之原则8

第二项 代理占有9

第三项 占有之承继14

第三款占有之效力15

第一项 占有者之权利15

第二项 占有者之义务25

第四款占有之消灭26

第一项 占有消灭之要素26

第二项 代理占有之消灭27

附 准占有28

第二节共有29

第一款 共有之原因30

第二款共有之效力31

第一项 共有之权利31

第二项 共有之义务35

第三款共有之分割36

第一项 分割之原因36

第二项 分割之方法37

第三项 分割之参加38

第四项 分割之担保39

第五项 分割之证书39

第四款 入会权40

第三节财产权之种类41

第一 无形财产权44

第二 渔业权44

第三 道钱权及桥钱权44

第一章物权45

第一节总则45

第一款 物权之定义45

第二款 物权之种类46

第三款 物权之设定及移转48

第四款 物权之消灭及变更53

第五款 物权之范围58

第二节所有权59

第一款所有权之界限60

第一项 所有权之定义60

第二项 所有权之范围61

第三项 所有权之区分63

第四项 所有权之隣地64

第二款所有权之取得73

第一项 先占73

第二项 遗失物之拾得74

第三项 埋藏物之发见76

第四项 添附78

第三节地上权83

第一款 地上权之定义83

第二款 地上权者之义务84

第三款 地上权之存续期间85

第四款 地上权消灭之结果87

附 永代借地权88

第四节永小作权89

第一款 永小作权之定义89

第二款 永小作人之权利90

第三款 永小作人之义务92

第四款 永小作权之存续期间94

第五款 永小作权消灭之结果96

第五节地役权96

第一款地役权之性质96

第一项 地役权之定义96

第二项 从性质99

第三项 不可分之性质100

第二款 地役权之设定102

第三款 地役权之效力104

第四款 地役权之消灭107

附 入会权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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