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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1

第一章 一般的法1

第一节 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1

第二节 自然法4

第三节 人为法5

第二章 由政体的性质直接引伸出来的法律7

第一节 三种政体的性质7

第二节 共和政体和与民主政治有关的法律8

张雁深:孟德斯鸠和他的著作13

第三节 与贵族政治的性质有关的法律13

第四节 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15

第五节 与专制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律18

第二节 各种政体的原则19

第一节 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的区别19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19

第三节 民主政治的原则19

第四节 贵族政治的原则22

第五节 品德绝非君主政体的原则23

第六节 君主政体里什么代替了品德24

第七节 君主政体的原则25

第八节 荣誉绝不是专制国家的原则25

第九节 专制政体的原则26

第十节 在宽政与暴政国家中服从的区别27

第十一节 总结28

张雁深: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29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和政体的原则相适应29

第一节 教育的法律29

第二节 君主国的教育29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33

第四节 古今教育效果的差异33

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33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34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制度35

孟德斯鸠论著举要35

著者原序37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法制适合什么地方呢37

第八节 为古人关于风俗的一个似是而非的说法进一解38

第一节 本章的主旨40

著者的几点说明40

第五章 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40

第二节 在政治的国家中品德的意义41

第三节 在民主政治之下,爱共和国的意义是什么41

第四节 怎样激励爱平等和爱俭朴42

第五节 在民主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建立平等43

第六节 在民主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培养俭朴46

第七节 维护民主原则的其他方法47

第八节 在贵族政治之下,法律应如何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50

第九节 在君主政体之下,法律应如何与原则相适应54

第十节 君主政体施政的敏捷56

第十一节 君主政体的优越性56

第十二节 续前58

第十三节 专制主义的意义58

第十四节 法律应如何与专制政体的原则相适应58

第十五节 续前64

第十六节 权力的授与65

第十七节 礼物67

第十八节 元首的恩赏68

第十九节 三种政体原则的一些新的推论69

第六章 各政体原则的结果和民、刑法的繁简、判决的形式、处刑等的关系72

第一节 各种政体民法的繁简72

第二节 各种政体刑法的繁简75

第三节 在什么政体与情况之下法官应按照法律的明文断案76

第四节 裁判的方式77

第五节 在什么政体之下元首可以当裁判官78

第七节 单一的审判官81

第六节 君主国的大臣们不应审案81

第九节 各种政体刑罚的轻重82

第八节 各种政体下的控诉方式82

第十节 古代法国的法律84

第十一节 人民有品德便可以简化刑罚84

第十二节 刑罚的力量85

第十三节 日本法律的软弱86

第十四节 罗马元老院的精神89

第十五节 罗马法关于刑罚的规定89

第十六节 罪与刑间的适当比例91

第十八节 罚金和肉刑93

第十七节 拷问93

第十九节 报复刑的法律94

第二十节 子罪坐父94

第二十一节 君主的仁慈95

第七章 政体原则与节俭法律、奢侈以及妇女身分的关系96

第一节 奢侈96

第二节 民主政治的节俭法律98

第三节 贵族政治的节俭法律99

第四节 君主政体的节俭法律99

第五节 在什么情况下节俭法律对君主国有用101

第六节 中国的奢侈102

第八节 妇女的贞操103

第七节 中国因奢侈而必然产生的后果103

第九节 各种政体下妇女的身分地位104

第十节 罗马人的家庭法庭105

第十一节 罗马的法律怎样随着政体而改变106

第十二节 罗马对妇女的监护107

第十三节 罗马皇帝所设立的对妇女淫乱的刑罚107

第十四节 罗马人的节俭法律109

第十五节 不同政制下的妆奁和婚姻上的财产利益109

第十六节 撒姆尼特人的一种良好习惯110

第一节 本章的大意111

第十七节 妇女执政111

第八章 三种政体原则的腐化111

第二节 民主政治原则的腐化112

第三节 极端平等的精神114

第四节 人民腐化的特殊原因114

第五节 贵族政治原则的腐化115

第六节 君主政体原则的腐化116

第七节 续前117

第八节 君主政体原则腐化的危险118

第九节 贵族如何倾向于拥护王室118

第十一节 政体原则的健全和腐化的自然结果119

第十节 专制政体原则的腐化119

第十二节 续前121

第十三节 誓言在有品德的人民中的效力122

第十四节 政制最轻微的变更如何会使原则受到破坏123

第十五节 保持三原则极有效的方法124

第十六节 共和国政体的特质124

第十七节 君主政体的特质125

第十八节 西班牙君主政体的特殊情况126

第十九节 专制政体的特质126

第二十节 以上各节的结论126

第二十一节 中华帝国127

第二卷130

第九章 法律与防御力量的关系130

第一节 共和国如何谋取安全130

第二节 联邦应由同性质的国家尤其应由共和国组成131

第三节 联邦共和国的其他要素132

第四节 专制国家如何谋取安全133

第五节 君主国如何谋取安全133

第六节 一般国家的防御力量134

第七节一些思考135

第十节 邻邦的软弱136

第八节 在一个国家的防御力量不及它的攻击力量的场合136

第九节 相对的国力136

第十章 法律与攻击力量的关系137

第一节 攻击力量137

第二节 战争137

第三节 征服的权利138

第四节 被征服民族可以得到的一些好处140

第五节 西拉库赛王--哲隆141

第六节 共和国进行征服的场合142

第八节 续前143

第七节 续前143

第九节 君主国征服邻邦的场合144

第十节 一个君主国征服另一个君主国的场合145

第十一节 被征服民族的风俗145

第十二节 居鲁士的一项法律145

第十三节 查理十二世146

第十四节 亚历山大147

第十五节 保持征服地的新方法151

第十六节 专制国家进行征服的场合152

第十七节 续前152

第二节 自由一词的各种涵义153

第一节 本章大旨153

第十一章 规定政治自由的法律和政制的关系153

第三节 什么是自由154

第四节 续前154

第五节 各种国家的目的155

第六节 英格兰政制155

第七节 我们所熟悉的君主国166

第八节 关于君主政体,古人为什么没有很清楚的概念166

第九节 亚里士多德的想法167

第十节 其他政治家的想法168

第十一节 希腊英雄时代的国王168

第十二节 罗马君王的政体及其三权的划分169

第十三节 对于驱逐国王后的罗马国家的总看法171

第十四节 国王被逐后三权的划分如何开始变化173

第十五节 罗马如何在共和国极盛时期突然丧失了自由175

第十六节 罗马共和国的立法权176

第十七节 罗马共和国的行政权177

第十八节 罗马政府中的司法权178

第十九节 罗马各领地的政府185

第二十节 本章结语187

第十二章 建立政治自由的法律和公民的关系187

第一节 本章大意187

第二节 公民的自由188

第三节 续前189

第四节 依犯罪的性质量刑有利于自由189

第五节 某些控告要特别和缓、审慎192

第六节 男色罪193

第七节 大逆罪194

第八节 亵渎神圣和大逆两罪名的滥用195

第九节 续前196

第十节 续前197

第十一节 思想197

第十二节 不谨慎的言词197

第十三节 文字199

第十四节 惩罚犯罪时对廉耻的破坏200

第十五节 释放奴隶以控告主人200

第十六节 大逆罪的诬告201

第十七节 阴谋的揭发201

第十八节 共和国对大逆罪惩罚过度是如何危险的事202

第十九节 共和国如何停止自由的行使204

第二十节 共和国中有利于公民自由的法律204

第二十一节 共和国对待债务人法律的残酷205

第二十二节 君主国里破坏自由的东西207

第二十三节 君主国的密探207

第二十五节 君主国的统治方法208

第二十四节 匿名信208

第二十六节 君主国的君主应该易于接近209

第二十七节 君主的善行209

第二十八节 君主须尊重臣民210

第二十九节 专制政体下可给与人们少许自由的民事法规211

第三十节 续前211

第十三章 赋税、国库收入的多寡与自由的关系213

第一节 国家的收入213

第二节 说重税本身是好的这种推理法是笨拙的213

第四节 有农奴的共和国家214

第三节 有农奴的国家的赋税214

第五节 有农奴的君主国家215

第六节 有农奴的专制国家215

第七节 无农奴制度的国家的赋税215

第八节 如何保持这种错觉217

第九节 一种恶劣的赋税218

第十节 赋税的轻重应视政体的性质而定218

第十一节 没收219

第十二节 赋税轻重和自由的关系220

第十三节 什么政体可以增加赋税221

第十四节 赋税的性质和政体的关系221

第十五节 自由的滥用222

第十六节 回教徒的征服战争223

第十七节 扩军223

第十八节 赋税的鐲免224

第十九节 包税和国家直接征税,哪种办法最有利于君民224

第二十节 包税人226

第三卷227

第十四章 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227

第一节 本章大意227

第二节 人怎样因气候的差异而不同227

第三节 某些南方人民性格上的矛盾230

第四节 东方各国的宗教、风俗、习惯和法律持久不变的原因231

第五节 不和气候的弱点抗争的是坏的立法者232

第六节 热带的农业232

第七节 僧侣制度233

第八节 中国的良好风俗233

第九节 鼓励勤劳的方法234

第十节 关于人民节酒的法律234

第十一节 关于气候疾病的法律235

第十二节 反对自杀的法律237

第十三节 英国气候的影响238

第十四节 气候的其他影响239

第十五节 气候不同,法律对人民的信任程度也不同240

第一节 民事奴隶制241

第十五章 民事奴隶制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241

第二节 罗马法学家与奴役权的起源242

第三节 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244

第四节 奴役权的又一个起源244

第五节 对黑人的奴役245

第六节 奴役权的真正起源246

第七节 奴役权的另一个起源246

第八节奴隶制对我们是无益的247

第九节 一般建立了民事的自由的国家248

第十二节 奴隶制的弊端249

第十节 奴隶制的种类249

第十一节 关于奴隶制法律应该做什么249

第十三节 奴隶众多的危险251

第十四节 武装的奴隶251

第十五节 续前252

第十六节 政治宽和的国家所应采取的防备措施252

第十七节 主奴关系的法规254

第十八节 奴隶的释放256

第十九节 脱离奴籍的人和太监257

第二节 南方国家里两性间天然存在的不平等259

第十六章 家庭奴隶制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259

第一节 家庭的奴役259

第三节 多妻和赡养能力的密切关系261

第四节 多偶制和它的各种情况261

第五节 马拉巴尔一项法律的原因262

第六节 多偶制本身262

第七节 多妻的平等待遇263

第八节 男女隔离264

第九节 家政与国政的关系264

第十节 东方的道德原则265

第十二节 天然的贞操267

第十一节 与多偶制无关的家庭奴役267

第十三节 嫉妒268

第十四节 东方治家的方式268

第十五节 离婚和休婚268

第十六节 罗马人的休婚和离婚270

第十七章 政治奴役的法律和气候的性质的关系273

第一节 政治奴役273

第二节 各民族勇怯的不同273

第三节 亚洲的气候273

第五节 亚欧北方民族都从事征略而结果不同276

第四节 上述情况的后果276

第六节 关于“亚洲的奴役”与“欧洲的自由”的另一个自然原因278

第七节 非洲与美洲279

第八节 帝国的首都279

第十八章 法律和土壤的性质的关系279

第一节 土壤的性质怎样影响法律279

第二节 续前280

第三节 怎样的国家土地开垦得最好281

第五节 岛屿的人民282

第六节 由人的勤劳建立的国家282

第四节 国家土地肥瘠的其他结果282

第七节 人类的勤劳283

第八节 法律的一般关系284

第九节 美洲的土壤284

第十节 人口和谋生方式的关系284

第十一节 野蛮和半野蛮的民族285

第十二节 不耕种土地的民族间的国际法285

第十三节 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的民法286

第十四节 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的政治状态286

第十五节 懂得使用货币的民族287

第十六节 不懂得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民法287

第十八节 迷信的力量288

第十七节 不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政治性的法律288

第十九节 阿拉伯人的自由和鞑靼人所受的奴役289

第二十节 鞑靼人的国际法290

第二十一节 鞑靼人的民法290

第二十二节 日耳曼人的一种民法291

第二十三节 法兰克君王们的长发297

第二十四节 法兰克君王们的婚姻297

第二十五节 查尔第立克王298

第二十六节 法兰克君王们的成年298

第二十八节 日耳曼人如何收养义子300

第二十七节 续前300

第二十九节 法兰克君王的残酷性301

第三十节 法兰克的全国议会301

第三十一节 黎明时代僧侣的威权302

第十九章 法律和构成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与习惯的那些原则的关系303

第一节 本章的主题303

第二节 要接受最好的法律,人民的思想准备是如何的必要303

第三节 暴政304

第四节 一般的精神305

第五节 应如何注意不变更一个民族的一般的精神305

第八节 社交性格的后果306

第七节 雅典人和拉栖代孟人306

第六节 不应该什么都要改正306

第九节 民族的虚荣与骄傲307

第十节 西班牙人和中国人的性格308

第十一节 一点意见309

第十二节 专制国家的礼仪和风俗309

第十三节 中国人的礼仪310

第十四节 改变一个国家的风俗和习惯有什么自然的方法310

第十五节 家政对国政的影响311

第十六节 有些立法者怎样把支配着人类的各种原则混淆了312

第十七节 中国政体的特质313

第十八节 推论314

第十九节 中国人如何实现宗教、法律、风俗、礼仪的这种结合315

第二十节 为中国人的一种矛盾现象进一解316

第二十一节 法律应该怎样和风俗礼仪发生关系317

第二十二节 续前317

第二十三节 法律如何随从风俗317

第二十四节 续前318

第二十五节 续前318

第二十六节 续前319

第二十七节 法律如何有助于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性格的形成320

原编者注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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