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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1

第一编私权之主体1

第一章 总论1

第二章人——自然人3

第一节权利能力4

第一项 权利能力之发生4

第二项 权利能力之消灭5

第三项 生死证明6

第二节 外国人之权利能力7

第三节行为能力9

第一项 有行为能力10

第二项 无行为能力11

第三项 限制行为能力14

第四项 相对人之保护22

第四节 责任能力24

第五节住址25

第一项 住址之意义25

第二项 住址之个数26

第三项 住址之种类27

第四项 住址之效果27

第五项 居所(或寓所)28

第六项 假住址(或临时住址)29

第七项 失踪29

第六节死亡宣告30

第一项 死亡宣告制度之必要31

第二项 死亡宣告之要件31

第三项 死亡宣告之效果32

第四项 死亡宣告之撤销34

第七节 人格权之保护34

第三章法人36

第一节 汎论36

第二节 法人之本质38

第三节法人之能力42

第一项 法人之权利能力42

第二项法人之行为能力45

第一目 法人之合法行为能力45

第二目 法人之责任能力46

第四节 法人之种类47

第五节法人之设立51

第一项 汎论51

第二项 法人设立之主义51

第三项 社团法人之设立52

第四项 财团法人之设立55

第六节 法人之登记59

第七节 法人之住址61

第八节法人之机关62

第一项 汎论62

第二项 董事会64

第三项 社员总会71

第九节法人之消灭78

第一项 解散之意义及原因78

第二项 清算80

第十节 法人之监督84

第十一节 外国法人85

第二编私权之客体89

第一章 总论89

第二章90

第一节 物之意义90

第二节 物与人体95

第三节 物之能力96

第四节物之种类97

第一项 融通物不融通物97

第二项 可分物不可分物98

第三项 单一物合成物集合物99

第四项 消费物非消费物100

第五项 替代物不替代物100

第六项 特定物不特定物100

第七项 动产不动产101

第八项 主物从物104

第九项 原物滋息105

第三编私权之得丧变更111

第一章总论111

第一节 法律关系与法律效果111

第二节私权之得丧变更112

第一项 私权之取得112

第二项 私权之丧失113

第三项 私权之变更113

第三节 法律要件与法律事实114

第二章法律行为118

第一节 法律行为与私法的自治118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性质120

第三节 法律行为之种类122

第四节法律行为之要件127

第一项 总论127

第二项法律行为内容之有效要件129

第一目 内容须可能129

第二目 内容须确定130

第三目 内容须不违反强行法规131

第四目 内容须不违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132

第五目 内容须非法律或裁判因保护特定人利益而禁止让与之事项135

第五节意思表示136

第一项 意思表示之意义136

第二项非真意表示140

第一目故意之不合140

第一细目 真意保留140

第二细目 虚伪表示141

第二目无意之不合143

第一细目 错误143

第二细目 误传144

第三项有瑕疵之意思表示145

第一目 总论145

第二目 被诈欺而为之意思表示145

第三目 被脅迫而为之意思表示147

第四项 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之时期149

第五项 意思表示之受领能力153

第六节契约154

第一项 契约之意义154

第二项 契约之种类155

第三项契约之成立158

第一目 要约159

第二目 承诺162

第四项 契约自由之原则163

第七节代理165

第一项 汎论165

第二项 代理之意义166

第三项 代理之种类169

第四项 代理权170

第五项 复代理176

第六项无权代理179

第一目 总说179

第二目 表见代理180

第三目 狭义之无权代理182

第八节法律行为之无效与撤销188

第一项 法律行为之无效188

第二项 法律行为之撤销190

第九节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及期限195

第一项 总论195

第二项条件196

第一目 条件之意义196

第二目 条件之许可197

第三目 条件之种类197

第四目 条件之成否201

第五目附条件之法律行为之效力201

第一细目 条件成否未定中法律行为之效力201

第二细目 条件成否确定后之效力203

第三项期限204

第一目 期限之意义204

第二目 期限之种类205

第三目 附期限之法律行为之效力206

第三章期间及期日207

第一节 期间及期日之意义207

第二节 期间计算法208

第四章时效209

第一节总论210

第一项 时效之意义210

第二项 时效制度之基础212

第三项 时效之效力213

第四项 时效利益之抛弃213

第五项时效之中断214

第一目 总论214

第二目 时效中断之原因215

第三目 时效中断之效力217

第六项 时效之停止218

第七项 时效之不完成219

第二节各种之时效220

第一项取得时效220

第一目 总论220

第二目 所有权之取得时效221

第三目 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之取得时效223

第二项消灭时效224

第一目 总论224

第二目 债权请求权之消灭时效225

第三目 所有权债权以外之财产权之消灭时效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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