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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735

第十三章 扰乱公共秩序罪735

第一节 妨害公务罪738

第二节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744

第三节 招摇撞骗罪747

第四节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751

第五节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757

第六节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760

第七节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763

第八节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767

第九节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770

第十节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773

第十一节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774

第十二节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776

第十三节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778

第十四节 干扰无线电通讯罪784

第十五节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786

第十六节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789

第十七节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793

第十八节 聚众斗殴罪798

第十九节 寻衅滋事罪805

第二十节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810

第二十一节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814

第二十二节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815

第二十三节 传授犯罪方法罪817

第二十四节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821

第二十五节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824

第二十六节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827

第二十七节 侮辱国旗、国徽罪828

第二十八节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831

第二十九节 聚众淫乱罪835

第三十节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837

第三十一节 盗窃、侮辱尸体罪839

第三十二节 赌博罪841

第三十三节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843

第十四章 妨害司法罪845

第一节 伪证罪847

第二节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罪851

第三节 妨害作证罪856

第四节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860

第五节 打击报复证人罪863

第六节 扰乱法庭秩序罪868

第七节 窝藏、包庇罪872

第八节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877

第九节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881

第十节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885

第十一节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891

第十二节 破坏监管秩序罪894

第十三节 脱逃罪898

第十四节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901

第十五节 组织越狱罪904

第十六节 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907

第十五章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911

第一节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913

第二节 骗取出境证件罪917

第三节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920

第四节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923

第五节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925

第六节 偷越国(边)境罪930

第七节 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933

第十六章 妨害文物管理罪937

第一节 故意损毁文物罪940

第二节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943

第三节 过失损毁文物罪946

第四节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948

第五节 倒卖文物罪951

第六节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955

第七节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959

第八节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963

第九节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965

第十节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968

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卫生罪973

第一节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975

第二节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978

第三节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981

第四节 非法组织卖血罪983

第五节 强迫卖血罪986

第六节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987

第七节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989

第八节 医疗事故罪991

第九节 非法行医罪995

第十节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997

第十一节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1001

第十八章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003

第一节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1006

第二节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1013

第三节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016

第四节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018

第五节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1020

第六节 非法狩猎罪1025

第七节 非法占用耕地罪1027

第八节 非法采矿罪1029

第九节 破坏性采矿罪1031

第十节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1033

第十一节 盗伐林木罪1036

第十二节 滥伐林木罪1040

第十三节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1043

第十九章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047

第一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050

第二节 非法持有毒品罪1057

第三节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1059

第四节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1063

第五节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1066

第六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1069

第七节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1072

第八节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1074

第九节 强迫他人吸毒罪1076

第十节 容留他人吸毒罪1079

第十一节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1080

第二十章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1083

第一节 组织卖淫罪1086

第二节 强迫卖淫罪1091

第三节 协助组织卖淫罪1095

第四节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1099

第五节 引诱幼女卖淫罪1104

第六节 传播性病罪1106

第七节 嫖宿幼女罪1109

第二十一章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1113

第一节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1116

第二节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1123

第三节 传播淫秽物品罪1125

第四节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1127

第五节 组织淫秽表演罪1131

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1135

第一节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1138

第二节 阻碍军事行动罪1140

第三节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1142

第四节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1146

第五节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1148

第六节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1150

第七节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1152

第八节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1154

第九节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1156

第十节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1157

第十一节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1158

第十二节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1160

第十三节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1162

第十四节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1164

第十五节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1166

第十六节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1167

第十七节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1168

第十八节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1169

第十九节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1171

第二十节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1172

第二十三章 贪污贿赂罪1175

第一节 贪污罪1178

第二节 挪用公款罪1185

第三节 受贿罪1190

第四节 单位受贿罪1195

第五节 受贿罪(斡旋受贿或者居间受贿)1199

第六节 行贿罪1201

第七节 对单位行贿罪1204

第八节 介绍贿赂罪1207

第九节 单位行贿罪1211

第十节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213

第十一节 隐瞒境外存款罪1216

第十二节 私分国有资产罪1218

第十三节 私分罚没财物罪1221

第二十四章 渎职罪1225

第一节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1228

第二节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1235

第三节 徇私枉法罪1241

第四节 枉法裁判罪1247

第五节 私放在押人员罪1251

第六节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255

第七节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1258

第八节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263

第九节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1267

第十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270

第十一节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1274

第十二节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1278

第十三节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281

第十四节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1284

第十五节 环境监管失职罪1287

第十六节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1290

第十七节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罪1294

第十八节 放纵走私罪1298

第十九节 商检徇私舞弊罪1302

第二十节 商检失职罪1305

第二十一节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1308

第二十二节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1312

第二十三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1315

第二十四节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1319

第二十五节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1323

第二十六节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1326

第二十七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1329

第二十八节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1333

第二十九节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1336

第二十五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341

第一节 战时违抗命令罪1345

第二节 隐瞒、谎报军情罪1347

第三节 拒传、假传军令罪1348

第四节 投降罪1350

第五节 战时临阵脱逃罪1352

第六节 擅离职守、玩忽军事职守罪1353

第七节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1355

第八节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1357

第九节 违令作战消极罪1359

第十节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1361

第十一节 军人叛逃罪1363

第十二节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1364

第十三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1366

第十四节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1368

第十五节 战时造谣惑众罪1369

第十六节 战时自伤罪1371

第十七节 逃离部队罪1372

第十八节 武器装备肇事罪1374

第十九节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1376

第二十节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1378

第二十一节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1380

第二十二节 遗弃武器装备罪1381

第二十三节 遗失武器装备罪1382

第二十四节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1384

第二十五节 虐待部属罪1385

第二十六节 遗弃伤病军人罪1387

第二十七节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1388

第二十八节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1390

第二十九节 私放俘虏罪1391

第三十节 虐待俘虏罪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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