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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服务法1

第一类服务纪律1

官吏服务规程(民二〇)1

整饬纲纪令(民一七)2

整饬官常令(民一九)3

诫诰全国官吏令(民二〇)3

厉行减政裁并并废止骈枝机关令(民一九)4

规定机关最高员额令(民一九)4

嗣后各机关长官自中央或本府议决更调之日起不得增委人员滥增俸给令(民二一)5

政府机关职员须入国民党令(民一九)5

停止党权者不必褫夺公权令(民二〇)5

切实奉行法令令(民一七)6

兼职条例(民一四)7

政务官不得兼薪事务官不得兼差令(民一七)7

确定官吏兼职之限制令(民一九)8

中央政务官不得兼任地方行政令(民一九)8

严禁贪婪令9

禁荐托杜幸进令(民一七)10

实行县长久任并严禁滥荐县长令(民二二)10

中央政情不得向外宣泄令(民二二)10

公务员不得讥评政府设施令(民二一)11

告密事件须守秘密令(民一九)11

严禁军警及公务员冶游令(民二二)11

查禁公务人员在酒楼娼寮赌博令(民二一)12

禁止官吏兼营商业令(民一九)12

公务员擅离职守之处罚令(民二〇)12

公务员不得兼任报社任何职务令(民二三)13

各机关公务人员染有烟瘾者不准服务公职该管长官如有徇隐情事一并惩处令(民二〇)13

严禁军人干政令(民一九)14

军人宴会及送礼限制办法(民二〇)14

整饬军风纪各项办法令(民二一)16

禁止各交通机关员工越轨行为令(民一八)20

第二类服务通则21

第一款国府及五院人员21

国民政府会议规程(民二〇)21

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规程(民二一)21

国民政府文官处处务规程(民一七)22

国民政府参军处处务规程(民一八)29

国民政府主计处处务规程(民二〇)34

行政院会议规则(民一八)38

行政院处务规程(民一八)41

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二二)44

立法院议事规则(民一七)46

立法院秘书处办事细则(民二一)53

立法院编译处办事细则(民二二)58

司法院处务规程(民一七)60

考试院秘书处办事细则(民一七)63

考试院秘书处总务科办事细则(民一七)66

考试院秘书处文书科办事细则(民一七)70

考试院秘书处调查枓办事细则(民一八)72

考试院参事处规程(民一七)73

监察院会议规则(民二〇)74

监察院处务规程(民二一)74

监察院秘书处办事通则(民二一)77

第二款考试人员79

铨叙部处务规程(民一八)79

铨叙部秘书处办事细则(民一八)84

铨叙部甄核司办事细则(民一八)89

铨叙部育才司办事细则(民一八)91

铨叙部登记司办事细则(民一八)93

铨叙部铨叙审查委员会会议细则(民一九)95

铨叙部部务会议细则(民一九)95

考选委员会处务规程(民一八)97

考选委员会专门委员分组办事规则(民二〇)98

考选委员会会议规则(民一九)100

考试院法案审议规则(民一九)101

考试院及所属会部会报规则(民一八)101

民国二十二年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处务规程(民二二)102

第三款内政人员104

内政部处务规程(民一八)104

内政部办事细则(民一七)109

内政部各司分科规则(民一七)112

内政部统计司与各署司联络办法(民二二)116

内政部各司室联合会规则(民二一)116

内政部长指挥宪兵执行行政警察职务规则(民二二)117

内政部视察办事规则(民二〇)118

省自治筹备委员会内政部委员服务规约(民二一)119

内政部礼制编订委员会会议细则(民一八)120

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事细则(民一八)120

中央卫生试验所办事细则(民一八)121

劳工卫生委员会会议细则(民二一)123

长江各省水警总局办事章程(民二二)123

长江各省水警总局厅处科室处务暂行规则(民二二)125

禁烟委员会处务规程(民一九)128

振务委员会处务规程(民二二)133

振务委员会各组办事规程(民一九)135

振务委员会各组联席会议规则(民一九)137

蒙藏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八)138

蒙藏委员会常务委员办公室办事规则(民二一)139

蒙藏委员会秘书办公室办事细则(民一八)140

蒙藏委员会办公室通则(民一八)141

蒙藏委员会总务处办事细则(民一八)141

蒙藏委员会蒙事处办事细则(民一八)144

蒙藏委员会藏事处办事细则(民一八)146

蒙藏委员会参事办公室办事细则(民一八)148

蒙藏委员会专门委员室办事细则(民一八)148

蒙藏委员会调查员服务规则(民一八)149

蒙藏委员会台站管理局办事细则(民一八)150

蒙藏委员会职员联席会议规则(民一八)151

蒙藏委员会驻平办事处办事细则(民一八)152

蒙藏委员会编译员室办事细则(民一八)154

蒙藏委员会会外编译规则(民一八)154

蒙藏委员会会外编译细则(民一八)155

蒙藏委员会委员会议细则(民一八)156

蒙藏委员会设计委员会会议细则(民一八)157

侨务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二一)157

侨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规则(民二一)160

侨务委员会会务会议规程161

侨务委员会秘书处办事细则162

侨务委员会侨务管理处办事细则164

侨务委员会侨民教育处办事细则166

侨务委员会派遣侨务专员及侨务视察员规则(民二一)168

县政府办事通则(民一八)169

县政府行政会议规程(民一七)172

第四款外交人员173

外交部处务规程(民一八)173

外交部情报处暂行规则(民一七)187

外交部视察专员办事规程(民一九)188

外交部条约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一九)188

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七)189

外交部特派员办事规程(民一八)191

驻外名誉领事职务暂行办法(民二〇)191

使领人员回部服务暂行办法(民二一)192

领馆人员服务条例(民六)193

第五款军事人员194

军事委员会服务规则(民二一)194

军事委员会办公厅服务细则(民二一)198

军事委员会第一厅服务细则(民二一)202

军事委员会第二厅服务细则(民二一)206

军事委员会第三厅服务细则(民二一)210

军事参议院院务规程(民二一)213

军事参议院院务行政会议规则215

军事参议院办事细则(民二一)215

训练总监部部务会议规则(民一八)230

训练总监部服务规则(民一八)231

训练总监部工兵监办事细则(民一九)237

训练总监部辎重兵监服务规则(民一九)244

训练总监部骑兵监服务细则(民一八)249

训练总监部炮兵监服务规则(民一八)252

训练总监部步兵监服务规则(民一八)254

国民军事教育处服务细则(民一八)257

国民革命军各级政治工作人员服务规则(民一八)258

参谋本部办事通则(民二二)264

参谋本部经理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九)276

参谋本部工程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二〇)278

参谋本部高级参谋办公室办事细则(民二一)279

参谋本部印刷所办事规则(民二一)284

参谋本部部务会议规则(民一八)285

陆军大学校办事细则(民二一)286

陆地测量总局局务会议规则(民一八)290

军政部额外人员管理规则(民一九)291

师军医处服务暂行规则(民一八)292

团营卫生人员平时服务暂行规则(民一八)293

宪兵服务暂行条例(民一八)297

宪兵服务规程(民二一)298

各省陆地测量局服务条例(民一八)302

海军部处务规程(民一九)303

海军部部务会议规则(民一八)306

海军部参秘副暨各司处及技监等职掌(民一九)307

海军军械处处务规则(民二二)316

军舰职员服务规则(民二一)317

海军学校办事细则(民一九)347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参谋处服务条例(民二一)380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副官处服务细则(民二二)381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经理处服务条例(民二一)384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党政委员会各省党政会议议事规则(民二一)385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地方政务研究会规则(民二二)386

〔国军编遣委员会会议规则〕(民一八)387

〔国军编遣委员会服务规程〕(民一八)388

〔国军编遣委员会点验委员组服务规则〕(民一八)390

第六款财政人员391

财政部盐务署办事规则(民二一)391

财政部盐务署各科办事细则(民二一)392

财政部直辖征收机关及官有营业机关会计主任办事细则(民一六)394

财政部税务署暂行办事细则(民二一)397

财政部税务整理研究委员会秘书处办事规则(民一九)406

税务整理研究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一九)406

财政部征收啤酒税驻厂员办事规则(民二〇)407

财政部征收洋酒类税驻厂员办事规则(民二〇)408

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缉私视察员简章(民一九)409

缉私局承讯员服务规则(民一九)411

农工业用盐监视员办事规则(民二〇)411

精盐公司监查员服务规则(民一九)419

审计部分掌事务规则(民二一)419

第七款 实业人员420

实业部处务规程(民二〇)420

实业部各司分科规则(民二〇)423

实业部直辖各机关部派会计员服务规则(民二二)432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办事细则(民二一)433

实业部海洋渔业管理局办事细则(民二二)434

实业部海洋渔业管理局巡舰服务规则(民二二)435

实业部硫酸铔厂筹备委员会会议规则(民二一)436

第八款教育人员437

教育部处务规程(民一七)437

教育部各司分科规程(民二一)440

教育部部务会议规则(民一八)446

教育部督学办事细则(民二〇)447

教育部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分组办事细则(民一九)448

国立编译馆办事细则(民二二)450

国立编译馆馆务会议规则(民二二)453

国立编译馆编译会议规则(民二二)454

国立编译馆审查会议规则(民二二)454

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务会议章程(民一八)455

国立中央研究院办事通则(民一八)456

第九款建设交通人员457

建设委员会处务规程(民一九)457

建设委员会专门会议章程(民一七)463

建设委员会会务会议规则(民一九)464

建设委员会电气试验所业务规则(民二〇)464

建设委员会工人训练员服务规则(民一九)465

建设委员会及直辖机关职员出席学术团体会议规则(民一九)466

黄河水利委员会办事通则(民二二)466

导淮委员会办事通则(民二〇)469

导淮委员会会议规则(民二〇)472

导淮委员会秘书处处务会议规程(民二〇)474

导淮委员会工程处处务会议规程(民二〇)475

交通部处务规程(民一八)475

交通部各司分科职掌规则(民一六)480

交通部国际电信局办事细则(民二〇)488

交通部购料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二二)493

交通部会计长办公处处务规程(民二二)494

交通部技术室办事细则(民二〇)497

交通部电政管理局办事细则(民一八)498

交通部电报干线工务处办事细则(民一八)502

交通部电池制造厂办事细则(民一九)507

交通部航政局办事细则(民二〇)508

水线总工程师水线工程师办事规则(民二二)511

交通部电政机关业务员章程(民二二)513

电务技术员章程(民一七)519

报务员章程(民一八)532

话务员章程(民一八)546

技工章程(民一八)552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办事规则(民二〇)560

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九)565

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分科职掌(民一九)567

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会议细则(民一九)568

东方大港筹备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二)569

北方大港筹备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二一)570

铁道部处务规程(民一七)572

铁道部分掌事务章程(民二一)575

铁道部卫生处办事细则(民一九)583

铁道部卫生处管理各路卫生医务细则(民一九)585

铁道部部务会议规程(民一八)587

铁道部全国商运会议章程(民二〇)588

铁道部全国商运会议事务处规则(民二〇)589

铁道部全国商运会议议事规则(民二〇)591

铁道部总务司出纳科办事细则(民二〇)593

铁道部法规委员会办事规则(民二二)597

铁道部法规委员会会议规则(民二二)600

铁道部货等运价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九)603

铁道部购料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九)603

铁道部铁路材料会议规程(民二一)605

铁道部铁路材料会议议事规则(民二一)606

铁道部铁路材料会议办事处规则(民二一)608

铁道部统一铁道会计统计委员会第二次大会会议规则(民二〇)609

铁道部特派京沪沪杭甬铁路驻路总稽核室分科办事规则(民二〇)610

铁道部特派驻路总稽核职掌规程(民二〇)612

胶济铁路管理局总稽核办事细则(民一九)613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办事规则(民二一)615

国营铁路段务会议规则(民二〇)621

国有各铁路管理委员会办事规则(民二一)622

国有铁路警务会议办事处规则(民二〇)623

国有铁路警务会议议事规则(民二〇)624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派驻国有各铁路警察署所属警察段所办事规则(民二二)626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派驻国有名铁路警察署护路队办事规则(民二二)627

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商股办事处办事细则(民一九)629

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基金保管委员会办事细则(民一九)631

铁路员工服务条例(民一九)632

铁路职工教育实施人员服务通则(民二一)637

粤汉铁路株韶段工程局临时办事细则(民一八)640

南浔铁路管理局办事规则(民一九)642

陇海铁路管理局暂时办事规则(民二〇)646

北宁铁路管理局办事规则(民一九)650

津浦铁路管理局办事规则(民一八652

豫鄂皖赣苏浙湘七省公路卫生组实施办法(民二二)655

第十款司法人员656

国民政府政务官惩戒委员会处务规程(民二一)656

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办事规刖(民二一)657

地方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办事规则(民二一)659

陕西省地方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事务员办事细则(民二一)661

行政法院处务规程(民二二)662

司法行政部处务规程(民一八)665

司法行政部编纂室办事规则(民二一)677

法官初试典试委员会办事细圳(民一九)678

法医研究所办事细则(民二一)678

法医研究所所务会议暂行规则(民二一)684

监狱处务规则(民一七)685

监狱教诲师教师医士药剂士处务规则(民一七)690

最高法院处务规程(民一八)694

最高法院检察署处务规程(民一八)698

江苏高等法院暂行办事规则(民一七)701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办事规则(民二一)714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程(民二〇)724

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程(民二一)726

江苏江宁地方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二一)729

江苏上海地方法院暂行办事规则(民二一)751

江苏上梅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程(民二一)766

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刑事执行处处务细则(民二一)769

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处理证据物品规则(民二一)778

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暂行办事规则(民二一)783

江苏上海第二特区地方法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程(民二一)799

湖南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一七)802

湖南各地方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一九)806

湖北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一九)816

湖北设置承审员各县政府处理司法事务及县长奖惩暂行细则(民二一)820

安徽怀宁地方法院登记分处办事简章(民二一)831

河南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一八)832

河南兼理司法各县书记员暂行办事规则(民二一)835

河南兼理司法各县县长处理司法事务及奖励处分暂行细则(民二一)835

江西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一八)841

河北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二二)844

河北天津地方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二二)849

山东各地方法院分庭处务规程(民二二)870

山东兼理司法各县县长及承审员处务暂行规则(民二一)873

四川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二一)878

四川高等法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则(民二〇)893

陕西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一八)899

福建高等法院暂行办事规则(民一九)902

甘肃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二〇)916

热河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则(民一九)919

绥远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二〇)923

察哈尔高等法院暂行处务规程(民二〇)927

察哈尔高等法院检察处暂行处务规则(民二〇)930

察哈尔高等法院录事雇用服务及奖惩规则(民二〇)935

察哈尔兼理司法各县县长处理事务及惩奖暂行规则(民二一)937

东省特别区域地方法院监护处办事暂行规则(民二一)941

第三类官等 官傣949

第一款通则949

〔文官俸给暂行条例〕(民一八)949

〔各部官等表〕(民一六)950

国难期内公务员应减发薪俸令(民二一)950

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民二二)952

公务员叙俸须照新旧俸给条洌办理又每年一人进级不得超过一次令(民二〇)954

暂行文官官俸表施行后各机关旧有人员叙级支俸办法(民二二)954

党务人员转任政府官吏叙俸办法(民二三)955

第二款内政人员955

规定县长官等为荐任职令(民一八)955

警察官官等暂行条例(民一七)956

警察官俸给暂行条例(民一七)958

第三款外交人员959

外交官领事官官俸表(民一九)959

驻外各使领馆公费表(民二〇)960

第四款军事人员964

陆空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民二〇)964

陆地测量人员俸给条例(民一九)965

军政部军事交通机械修造厂员司加工益薪规则(民二二)967

巩济汴华四兵工厂技术人员薪额表968

〔国军编遣委员会点验委员薪公旅费支给规则〕(民一八)969

海军见习生轮机见习生及海军候补副轮机候补副俸给章程(民二一)970

海军无线电正电官递次加给薪洋章程(民二一)970

海军无线电见习生递次加给薪洋章程(民二一)971

海军军医见习生递次加给薪洋章程(民二一)971

海军军士长士兵递次加给薪饷章程(民二一)972

海军舰队引港递加薪洋章程(民二二)973

第五款建设交通人员974

邮政职员薪率表(民一七)974

国有铁路局职员薪给章程(民一九)978

铁道部路局警管理局职员薪级表(民二一)981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派驻国有各铁路警察署内外员司薪给章程(民二二)981

南浔铁路管理局车务处电务员薪级升降规程(民二一)983

建设委员会直辖机关职员薪级规则(民一九)985

第六款司法人员987

司法官官俸暂行条例(民一七)987

司法官官俸发给细则(民一七)989

法院书记官官俸暂行条例(民一七)991

监所职员官俸暂行条例(民一七)993

学习候补推事检察官津贴暂行规则(民一七)995

各省法院监所委任以上职员俸额在未奉部令核定前一律支最低级俸令(民二〇)996

司法官书记官监所职员进级应依司法行政年度于每下半个年度三四两月内呈核令(民二〇)996

监所看守薪资规则(民二一)996

第四类任用 铨叙999

第一款通则999

现任公务员甄别审查条例(民一八)999

现任公务员甄别审查条例施行细则(民一九)1000

各官署公务员依法审定应降免者务即查照甄别条例办理令(民一九)1004

委任官甄别成绩列在丙等无级可降者应予免职令(民二〇)1005

各机关尚待甄别之公务员如遇有因事开缺或其他事故不能继续任职时应随时通知函(民一九)1005

外籍公务员属雇用或聘任性质不予甄别令(民二一)1005

公务员官阶变更须送部审查令(民二〇)1006

各官署雇员书记办事员事务员甄别审查办法(民二〇1007

规定任用官吏原则令(民一八)1007

公务员任用法(民二二)1007

公务员任用法施行条例(民二二)1009

公务员任用法施行条例第二十条救济办法(民二二)1013

拟任公务员等级审定后公布及报部登记办法(民二二)1014

各省公务员任用委托审查办法(民二〇)1015

京内外各机关任用官吏须依照正式程序办理令(民一九)1017

党政各机关用人须注重在党内之历史令(民一八)1018

党政各机关用人先尽党员裁人先尽非党员函(民一八)1019

省政府各厅长选任规则(民一九)1019

行政院审查各省政府厅长人选暂行办法(民二二)1020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任用规程(民二〇)1021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民二〇)1022

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民二二)1023

饬属于可能范围内多用边地各族人员令(民二二)1025

辽吉黑热四省流亡在外入员安置办法(民二二)1025

新疆省公务员委托初审办法(民二〇)1029

第二款内政人员1033

县长任用法(民二一)1033

行政院核定关于各省在修正县长任用法公布施行前所用县长清理办法(民二二)1034

各省任用县长资格应适用现任公务员甄别审查条例办理咨(民二〇)1038

限制预保其他合格人员为县长令(民二二)1039

各县政府所属佐治人员任用办法令(民二二)1039

警察官吏任用暂行条例(民一七)1040

省警务处长任用规程(民一八)1040

内政部聘任专门委员简章(民二二)1041

内政部核发候补荐任警察官证书规则(民一九)1042

蒙藏委员会派驻各处专员条例(民一九)1042

侨务委员会名誉顾问聘任办法(民二二)1043

第三款外交人员1043

外交部外交官领事官任用暂行章程(民二二)1043

驻外使领馆任用雇员暂行规则(民二二)1045

第四款军事人员1046

凡上尉以上军官佐任免统须呈会核准令(民二二)1046

关于办理陆军军官佐之铨叙应照军政部办法办理令(民一九)1047

各部队今后人事之处理暂行办法(民二一)1047

军政部对于临时军事机关官佐任免手续(民二二)1048

陆军官佐服役任免调补条例(民一八)1048

陆海空军参谋任免暂行办法(民二一)1054

军事参议院参谘议任免标准(民二二)1056

军需人员任用暂行标准(民二〇)1056

军需专门人员登记规则(民二〇)1057

军政部额外人员整理办法(民二一)1061

军政部兵工署及直辖各机关短期互调服务人员规则(民二〇)1062

军政部军需品工厂人员任用标准(民一九)1063

军用译述人员任用待遇及考核暂行规则(民二一)1065

各部队连长以上将校之任用法(民二一)1067

陆军留学毕业员生分发任用手续及支薪办法(民一八)1067

海军军士长任用条例(民一九)1068

海军航空教官飞行员任用进级暂行条例(民二二)1068

空军官佐任免暂行条例(民二二)1070

第五款财政人员1075

场长任用暂行章程(民一九)1075

稽核机关主管人员兼任各区缉私监察官令(民一九)1076

第六款实业人员1076

度量衡检定人员任用暂行规程(民一九)(见第八编实业第五类度量衡第四款权度人员)1076

第七款建设交通人员1077

交通部电政管理局及电报局分等并局长任用薪级章程(民一七)1077

铁路技术员登记叙用及保障规则(民一九)1078

铁道技术员资位审查及铨叙细则(民一九)1079

铁路人员资历证明书规则(民一九)1082

铁道部直辖路警管理局派驻国有各铁路警察署巡官小队长及警长班长甄拔升用办法(民二二)1084

铁道部调用各路及其他附属机关员司办法(民一八)1085

胶济铁路车务处各站员司补用及升转章程(民一九)1086

导淮委员会聘用顾问及专门委员规则(民一八)1090

导准委员会委任各地协助委员章程(民一八)1090

第八款司法人员1091

司法官任用暂行标准(民二一)1091

司法官叙补及审查资格成绩办法(民二一)1095

司法官任用回避办法(民二一)1097

各法院长官对于所属各员不得无故呈请更调令(民二一)1098

各法院法官出缺应即呈部候派不得率自调用令(民二一)1098

监狱官任用暂行标准(民二一)1099

军法官及军人监狱职员任用标准(民一九)1101

审查监狱官资格及成绩办法(民二一)1103

审查县监所职员资格及成绩办法(民二一)1105

各监主任看守出缺应在高级看守中选充令(民二一)1107

司法院书记官暂行任用规则(民一七)1107

最高法院检察署准增设荐委书记官员缺令(民一八)1107

第九款其他1108

各机关每三月应填送职员进退名薪额各表令(民二〇)1108

土司补官袭职不得轻许咨(民二〇)1110

第五类考试1113

第一款通则1113

统一考试行政令(民二〇)1113

考试法(民一八)1113

考试法施行细则(民一九)1115

典试规程(民一九)1117

典试委员会阅卷规则(民二二)1119

监试法(民一九)1119

检定考试规程(民一九)1120

考试覆核条例(民一九)1122

遗失考试覆核及格证书补发证明书办法(民二二)1123

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条例(民二〇)1124

普通考试行政人员考试条洌(民一九)1125

考试经费负担原则(民二〇)1125

普通考试分区举办办法令(民二〇)1127

应考人专门资格审查规则(民二二)1127

应考人体格检验证审查规则(民二二)1128

现任公务员应高等或普通考试者一律以因公请假并保留原职令(民二〇)1129

第二款内政人员1130

高等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民二〇)1130

高等考试统计人员考试条例(民一九)1132

普通考试卫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民一九)1133

第三款外交人员1134

高等考试外交官领事官考试条例(民一九)1134

第四款军事人员1135

国民革命军退伍军官佐考试任用条例(民一七)1135

航空署现役飞行人员暂行考试规则(民二〇)1135

第五款财政人员1138

高等考试财务行政人员考试条洌(民一九)1138

高等考试会计人员考试条例(民一九)1139

第六款教育人员1140

高等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条例(民一九)1140

普通考试教育行政人员考试条例(民一九)1141

第七款建设 交通人员1141

普通考试建设人员考试条例(民一九)1141

特种考试邮务人员考试条例(民二〇)1142

公营事业技术人员领照法(民一八)1144

河海航行员考试条例(民二〇)1145

引水人考试条例(民二〇)1148

引水人考试典试规程(民二〇)1149

无线电试用报务员考验简则(民一九)1149

邮务员工各项改组办法(民一九)1150

北宁铁路管理局职员考试暂行章程(民一九)1152

第八款司法人员1154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条例(民一九)1154

高等考试监狱官考试条例(民一九)1156

普通考试法院书记官考试条例(民一九)1157

普通考试监狱官考试条例(民一九)1158

特种考试监所看守考试条例(民二〇)1159

招考监狱训练员简章(民二一)1159

承审员考试暂行条例(民二二)1160

第九款医师 药师 助产士1161

高等考试西医医师考试条例(民一九)1161

高等考试药师考试条例(民一九)1162

特种考试助产士考试条例(民二〇)1163

第六类学习 训练1165

第一款通则1165

公务员补习教育通则(民二二)1165

第二款内政人员1166

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章程(民一九)1166

蒙藏委员会职员训练部训练细则(民一八)1167

普通考试警察行政考试及格人员练习规则(民二二)1168

第三款外交人员1169

使领馆学习员暂行章程(民一八)1169

第四款财政人员1170

食盐检定员覆查员练习规则(民一九)1170

第五款建设交通人员1171

国有铁路职员自费赴国外实习规则(民一九)1171

铁道部选派留学规则(民一九)1172

铁道部选派员生在北美铁道实习细则(民一八)1175

交通部派赴外国实习员章程(民一九)1176

第六款司法人员1178

法官训练所章程(民一八)1178

法官训练所章程施行细则(民一八)1179

法官训练所学员入所试验规则(民一八)1180

监狱官练习规则(民二〇)1181

学习推事检察官学习规则(民一九)1182

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民二二)1183

第七类赴任 待遇 权限1185

第一款赴任1185

第一项通则1185

简任人员来京接受任命规则(民一八)1185

第二项外交人员1186

驻外使领人员赴任程期规则(民一八)1186

第三项军事人员1187

军政部职员就职离职规则(民二〇)1187

军政部各署厅及附属机关职员各种报告格式(民二〇)1188

第四项建设交通人员1192

路局高级职员到部谒见接受委任规则(民一八)1192

第五项司法人员1192

司法官由京赴任暨调任转任由所在地方赴任程限表(民一七)1192

第二款待遇1194

第一项军事人员1194

陆军大学校给与教官年资暂行规则(民二〇)1194

保留陆军大学校学员原职原薪办法(民一八)1197

陆地测量人员待遇条例1197

整理军用译述人员及兼任工作待遇办法(民二二)1203

军用电务人员待遇及服役年限规则(民二二)1205

参谋本部乘马与代饲规则(民二一)1206

海军官佐士兵赡养金规则(民二一)1206

空军飞航加给规则(民二〇)1207

第二项建设交通人员1209

交通部派往蒙旗新疆各电台服务员工待遇办法(民二二)1209

核发电政各机关员司奖金办法(民一九)1210

电报机关电务技术员及报务员繁要职务津贴暂行规则(民一八)1210

铁道部各路局年终奖金办法(民一八)1211

铁道部派中央军校铁道系练习员待遇办法(民一九)1213

第三项司法人员1213

监所委任待遇职员津贴暂行规则(民一七)1213

第三款保障1214

第一项监察人员1214

监察委员保障法(民一八)1214

第四款婚姻1215

第一项军事人员1215

陆军军人婚姻规则(民二〇)1215

第五款当值1219

第一项内政人员1219

内政部职员值日规则(民一七)1219

蒙藏委员会值宿员役巡察规则(民一八)1220

第二项外交人员1220

外交部职员值班章程(民一七)1220

第三项军事人员1221

军舰当值规则(民二〇)1221

参谋本部值日人员办事细则(民二一)1222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副官处值日规则(民二二)1224

第四项司法人员1225

司法行政部值日宿规则(民二二)1225

第六款休假1226

第一项通则1226

政府职员给假条例(民一四)1226

政务官请假条例(民一八)1227

第二项立法人员1228

立法院委员请假规则(民二二)1228

立法院职员请假规则(民二一)1228

第三项内政人员1229

内政部职员请假规则(民一八)1229

振务委员会职员请假规则(民一九)1230

第四项外交人员1231

外交部职员请假规则(民一八)1231

驻外使领馆人员请假回国暂行规则(民二二)1232

第五项军事人员1233

陆军休假条例(民一八)1233

军政部职员给假规则(民二一)1236

陆军各部队各机关官佐因病临时请假办法(民二二)1244

军政部外员请假规则(民二一)1245

海军休假规则(民一九)1245

海军部职员休假规则(民二二)1246

第六项建设交通人员1247

邮务职员请假章程(民一七)1247

邮政储金汇业总局职员请假规则(民二〇)1251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员司请假规则(民二一)1252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派驻国有各铁路警察署员司长警请假规则(民二二)1256

粤汉铁路湘鄂段管理局员司请假章程(民二〇)1264

南浔铁路管理局员工休假暂行规程(民一八)1266

胶济铁路员司请假规则(民一九)1267

胶济铁路员司请假细则(民一九)1269

北寗铁路员司请假暂行章程(民二〇)1274

平汉铁路员司请假章程(民一九)1276

导淮委员会职员请假规则(民二〇)1279

建设委员会直辖机关最高级长官请假出勤规则(民一八)1280

黄河水利委员会职员请假规则(民二二)1281

第七项司法人员1282

司法院职员给假规则(民一八)1282

司法行政部职员给假规则(民一八)1283

第七款权限1284

第一项通则1284

确定中央与地方政府权限(民一八)1284

关于铲共剿匪应设置临时之总揽指挥机关令(民一九)1285

确定各省厅县局间指挥权限办法(民二〇)1285

各厅与县属各局之关系(民二〇)1286

规定政务官事务官之界限令1286

第二项内政人员1287

解释剿匪区内军事与行政权限令(民二二)1287

确定卫生职掌令(民一九)1287

隶院市府可以主管矿政令(民二一)1288

第三项军事人员1288

统一铲共剿匪区内事权令(民一九)1288

统一航空事权办法令(民二一)1289

第四项财政人员1289

统一财政监督权令(民一八)1289

凡属原有盐觔附加招省分均限期一律划归财部统一核收令(民一九)1291

第五项建设交通人员1291

铁道部直辖国有铁路局行政权限规程(民一八)1291

第六项司法人员1293

各省高等法院院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民一六)1293

各省高等法院检察官办事权限暂行条例(民一六)1294

地方法院院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民一六)1296

地方法院检察官办事权限暂行条例(民一六)1297

第八类补充 进级1299

第一款军事人员1299

陆军官佐各级晋阶规则(民二二)1299

陆军士兵进级条例(民一八)1300

海军军官佐进授官级条例(民一九)1305

海军军官佐进授官级条例施行细则(民二〇)1308

海军航空教官任用进级暂行条例(民二〇)1310

海军士兵进级规则(民一九)1311

第二款建设交通人员1312

航空机械人员进级章程(民一八)1312

副飞行师进级章程(民一八)1312

粤汉铁路株韶段工程局委调提升员司办法(民一八)1313

第九类出差 附出巡1317

第一款通则1317

国内出差旅费规则(民一八)1317

各省政府主席厅长及委员出巡通则(民二二)1319

第二款高级政务人员1320

国民政府委员视察条例(民一七)1320

考试院旅费规则(民一七)1320

第三款内政人员1321

内政部视察出差规约(民二〇)1321

振务委员会放振调查视察人员出差旅费规则(民二〇)1322

蒙藏委员会旅费支给规则(民一八)1324

各省民政厅长巡视章程(民二一)1324

第四款外交人员1326

外交部职员出差旅费暂行规则(民一七)1326

使馆领事馆职员支给川资装费章程(民一八)1326

第五款军事人员1328

陆梅空军旅费规则(民二〇)1328

陆海空军国外旅行旅费规则1331

参谋本部职员出差规则(民一九)1333

〔国军编遣委员会编遣区办事处委员支给办公旅费及使用随从人员规则〕(民一八)1334

第六款财政人员1335

财政部盐务署巡视员巡视盐务通则(民一八)1335

规定各区盐务稽核高级人员出巡办法(民二一)1335

财政部盐务署盐务缉私视察员支给薪旅各费暂行规则(民一九)1336

第七款建设交通人员1337

交通部电政视察办法(民二一)1337

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职员出差旅费暂行规则(民一九)1338

黄河水利委员会职员出差旅费及测勘人员出勤费规则(民二二)1340

导淮委员会职员出差旅费及测量人员出勤费规则(民二〇)1341

铁道部职员出差旅费规则(民二〇)1343

铁道部及部属各路局学校员司调差旅费规程(民二〇)1345

粤汉铁路湘鄂段管理局员工出差旅费规则(民一九)1346

南浔铁路管理局员工出差旅费暂行规程(民一八)1350

平汉铁路管理局员工差费章程(民一八)1352

第八款司法人员1355

视察各省区司法规程(民二一)1355

第十类考绩1357

第一款通则1357

考绩法(民一八)1357

禁烟考绩条例(民二二)1357

第二款内政人员1359

水利官员考绩条例(民一八)1359

内政部职员考绩规则(民二〇)1361

公务员办理内政统计暂行考成规则(民一九)1362

县长办理盗匪案件考绩暂行条例(民一八)1363

沿河地方官协助河务考成章程(民二一)1365

县长市长(行政院直辖市除外)办理教育行政暂行考成规程(民二〇)1366

县市政府劝办工厂考成条例(民二一)1367

公安局长查缉盗匪考绩条例(民一八)1368

蒙藏委员会职员考成规则(民一八)1370

振务委员会职员考核等第办法(民二二)1372

第三款军事人员1372

陆军官佐考绩条例(民一八)1372

陆军官佐考绩条例施行细则(民一九)1379

陆军官佐考绩条例考绩次序补充办法(民一九)1388

军官佐功过暂行条例(民一七)1388

军政部职员考勤暂行规则(民二一)1390

军政部考查各署厅内务及军风纪暂行规则(民一八)1394

军政部考查各署厅办事成绩暂行规则(民一八)1395

颁发每月考绩纪录表令(民二二)1397

衡戍区军队查缉盗匪考绩条例(民一八)1400

海军官佐考绩条例(民二〇)1404

第四款财政人员1410

财政部考绩章程(民二〇)1410

征收田赋考成条例(民一六)1410

各省印花烟酒税局征收考成章程(民二〇)1413

销盐考成章程(民一九)1415

常关征收考成条例(民一六)1417

矿税征收专员考成章程(民二〇)1419

第五款实业人员1420

实业部林业考成暂行办法(民二〇)1420

第六款建设交通人员1422

建设委员会及直辖机关职员考绩规则(民二〇)1422

黄河水利委员会职员考绩规则(民二二)1423

导淮委员会职员考绩规则(民二〇)1424

交通部电政机关造送收支书表期限及考核暂行办法(民二〇)1425

第七款司法人员1426

法院监狱看守所办理司法统计考成规则(民二一)1426

推检考绩表造报及保管规则(民二二)1428

第十一类监察 惩奖1435

第一款监察1435

弹劾法(民一八)1435

监察院监察区分区计划(民二〇)1436

监察院审查规则(民二〇)1436

监察院调查证及其使用规则(民二〇)1438

规定五院院长副院长之惩戒机关令(民二一)1439

各级监察委员会稽核各同级政府施政方针及政绩通则(民一八)1439

第二款奖惩1440

第一项通则1440

公务员惩戒法(民二〇)1440

政务官之解释及其惩戒程序(民二一)1443

剿匪期内各级行政人员惩奖条例(民二〇)1444

剿匪期内文武官佐士兵惩奖条例(民二一)1447

剿匪区域党政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民二〇)1455

颁给勋章条例(民二二)1457

废止从前勋位勋章令(民一八)1458

第二项内政人员1458

县长奖惩条例(民一八)1458

各县长在民选实行以前其惩戒罢免应依照公务员惩戒法办理令(民二〇)1460

地方官协助盐务奖惩条例(民一八)1461

振务委员会职员奖惩规则(民一九)1462

办理振务公务员奖励条例(民二〇)1463

办理振务人员奖恤章程(民一九)1464

办振人员惩罚条例(民二〇)1465

警察奖章条例(民二一)1466

蒙藏委员会委员职员旷职惩戒规则1470

第三项外交人员1471

办理签证货单奖励规则(民二一)1471

第四项军事人员1471

陆海空军奖章给与法(民一八)1471

陆海空军勋章条洌(民一八)1474

陆海空军叙勋规则(民一八)1475

陆海空军勋章授与佩带规则(民一八)1479

颁发陆海空军勋刀规则(民二〇)1480

陆海空军国际战争有功将士奖叙办法(民一九)1480

陆海空军官佐功过暂行条例(民一七)1482

各级政治工作人员特别惩戒条例(民一八)1485

陆海空军剿赤纪念章给与规则(民二〇)1486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授剿匪有功奖旗奖章办法(民二二)1488

国民革命军颁发残废军人纪念章暂行条例(民一八)1489

陆空军将士请奖事绩调查表(民一九)1490

空军飞行奖惩暂行规则(民二一)1491

办理逃兵官长奖惩规则(民二一)1494

十九年讨逆有功官兵奖叙标准(民二〇)1495

保奖限制办法(民二〇)1496

〔国军编遣委员会实施编遣惩奖条例〕(民一八)1500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连络参谋考绩惩奖规则(民二一)1501

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办理兵站人员惩奖条例(民二一)1502

第五项财政人员1504

财政部债券褒奖条例(民一七)1504

财政部债券褒奖条例施行细则(民一八)1505

财政部直辖各机关经募债券奖惩规则(民一九)1506

财政部盐务署直辖机关长官造送月报逾限处分章程(民一九)1507

第六项建设交通人员1518

交通部奖章规则(民二二)1518

交通部电报局无线电台造送国内国际电报稽核表册考核办法(民二二)1520

铁道部职员泄漏公务惩戒规则(民二〇)1521

铁道部奖励实行货物负责运输各铁路人员办法(民二一)1521

铁道部路警管理局派驻国有各铁路警察署员司长警奖惩规则(民二二)1524

南浔铁路管理局员工奖惩暂行规则(民一八)1527

南浔铁路管理局车务处电报实习室奖惩规则(民二〇)1532

建设委员会直辖机关职员惩戒规则(民二〇)1533

第七项司法人员1534

监所职员疏脱人犯应照章拟处呈候核办不得先予撒免令(民一九)1534

第十二类退职 交代1537

第一款通则1537

公务员交代条例(民二〇)1537

第二款军事人员1537

军官佐退役俸率及给与规则(民一八)1538

陆军官佐交代规则(民二二)1539

第三款财政人员1540

财政部所属公务员交代条例施行规则(民二二)1540

第四款建设交通人员1544

铁道部直辖路警管理局派驻各路警察署长暨各段队所长交代规则(民二二)1544

第五款司法人员1549

司法行政部所属各机关公务员交代条例施行规则(民二一)1549

第十三类抚恤1551

第一款通则1551

官吏恤金条例(民一六)1551

官吏恤金条例施行细则(民一九)1553

官吏请领恤金册式(民一八)1567

内政部审核官吏恤金准则(民一八)1569

文武官吏兵警等抚恤金预算暨支给办法(民二二)1570

第二款军事人员1571

陆梅空军平时抚恤暂行条例(民一七)1571

陆海空军战时抚恤暂行条例(民一七)1582

饬知修正陆海空军抚恤条例所定抚恤之范围令(民一八)1602

平战时伤亡抚恤划分标准(民一九)1602

陆海空军国际战争抚恤从优办法(民一九)1603

负伤官兵及死亡官兵遗族迁居领恤办法(民二〇)1603

请补恤令保结格式(民一九)1604

死亡官兵乙种调查表填写办法(民二〇)1605

伤亡官兵抚恤筹拨办法(民一九)1605

规定恤令外备查寄转手续(民一九)1606

各省恤金垫拨办法(民一九)1607

各省县政府发给抚恤金报销办法(民一八)1608

国民革命军誓师日以前为革命殉难军人之抚恤办法(民一九)1609

军政部陆军署各残废军人教养院各陆军医院伤废官兵请领抚恤金及给与办法(民一八)1610

嗣后对于战役伤亡官兵恤金应照章迅速办理令(民二一)1611

南昌行营剿匪军抚恤暂行条例(民二二)1611

第三款建设交通人员1625

国有铁路员工抚恤通则(民一九)1625

邮政养老抚恤金管理章程(民一八)1629

邮政养老抚恤金支给章程(民一八)1630

邮政养老抚恤金管理章程及支给章程施行细则(民一九)1633

建设委员会职员抚恤规则(民一九)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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