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法规汇编 第7编 财政》求取 ⇩

第一类会计附整理财政1

第一款会计1

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统一会计制度(民二一)1

普通机关用会计书表格式(民一八)38

普通机关用直式表格式(民一八)46

营业机关用会计书格式(民一八)52

承转机关用现金出纳计算书格式(民一九)60

各主管国营事业机关应将营业状况分期报告令(民二〇)62

发给审核证明书及审核通知书公文格式(民一八)63

规定各机关会计书表簿据保存处置办法令(民一八)69

财政部会计则例(民一六)70

财政部改订会计表式办法(民二〇)98

内政部暂行会计规则(民一八)110

实业部暂行会计规程(民二〇)114

交通部电政会计科目则例(民一九)121

交通部电政会计规则(民一九)134

交通部电政会计规则施行细则(民一九)136

司法部暂行部内会计章程(民一七)146

导淮委员会会计事务规则(民二〇)151

各省振务会及县市振务分会会计规程(民一九)152

蒙藏委员会暂行会计办法(民一八)153

黄河水利委员会会计事务规则(民二二)154

第二款预算155

预算法(民二一)155

暂行国家普通岁入預算事前监督办法令(民二一)183

預算章程(民二〇)184

预算科目细则(民二〇)191

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民二〇)215

限期成立主计处各机关预算书须依法送核令(民一九)221

中央各机关及所属编制收支报告暂行办法(民二〇)222

取缔收支书表报告滞送办法(民一九)229

各机关编制预算须由主管机关核转令(民一七)230

编造月分支付预算书应以曾经核定预算案为范围令(民一九)230

各机关务须遵照定章尊重预算不得于法定之外添员妄费令(民一七)231

财政部所属机关编制月份预算书章程(民一八)231

财政部所属机关编制预算分配表章程(民一八)234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支付预算书章程(民一九)235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预算分配表支付预算书及办理抵解应注意事项(民二〇)242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十八年度预算章程(民一八)244

十八年度预算未了案件及十九年度内特殊案件补救办法(民一九)254

十九年度试办预算章程(民一九)254

试办预算章程补充办法(民一九)260

十九年度试办预算章程内关于限制领支经费事项之诠释(民一九)260

财政部会计司注释预算书内起止年月日之计算及填写方法(民一九)263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十九年度预算要点及实例(民一九)264

民国十九年度预算救济办法施行细目(民一九)276

办理十九年度预算应采紧缩政策令(民一九)276

二十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民二一)276

二十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预算施行条例(民二一)285

二十年度国家预算与地方预算编送程序令(民二〇)287

财政部主管部份二十年度概算书编制概要(民一九)289

财政部所属各机关编制二十年度概算书办法(民一九)291

二十年度预算限二十年三月以前造齐仍依十九年度试办预算章程编造令(民一九)291

二十年度预算未成立时暂行救济办法(民二〇)292

二十年度预算促成办法二件(民二〇,民二一)293

建设委员会直辖及附属机关编制预算细则(民一九)294

各省司法机关编制二十二年度留院法收收支概算办法(民二一)307

盐务稽核所编制岁入岁出概算书规则(民二一)310

第三款计算317

审计法(民一七)317

审计法施行细则(民一七)319

各机关之支付命令应依审计法第三条规定由审计院审核令(民一七)321

地方财政收支之审计办法(民一八)321

各机关应如期送达计决算书类及答覆通知查询书逾期三月即停止核准支付令(民一七)321

支出凭证单据证明规则(民一七)322

财产目录及物品出纳计算书格式及说明书(民一八)323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收入计算书章程(民一九)325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支出计算书章程(民一九)341

财政部所属财务机关编制月份计算书章程(民一八)361

财政部直辖各征收机关查帐规程(民一八)376

导淮委员会支出单据证明规则(民一八)377

黄河水利委员会支出单据证明规则(民二二)378

第四款决算380

暂行决算章程(民二一)380

编制中央分类决算办法(民一八)387

编制地方分类决算办法(民一八)388

编制十七年度决算章程(民一九)390

编制十九年度决算章程(民二〇)401

各省司法机关十九年度留院法收编制决算办法(民二〇)407

国府西南政务委员会管辖区域内中央及地方各机关编制二十年度决算规则(民二一)408

第五款收入415

划分国家收入地方收入标准(民一七)415

各机关所有收入均须按月列报倘有蒙匿截留情事其长官应从严惩办令(民一八)416

各部会不得以特别会计名义支配其主管范围内之款项令(民一九)417

各机关之经费收支应逐月公布令(民一八)417

各机关经收公款应存中行令(民一八)418

各机关公款应交由中行存汇令(民二〇)418

颁发各级法院十七年度经征司法收入清册格式及造报办法令(民一八)419

建设委员会直辖各机关解领款项规则(民一九)423

教育部所属各机关缴款办法(民二二)424

第六款支出426

划分国家支出地方支出标准(民一七)426

各机关遇有预算外支出应依法定程序办理令(民二一)428

各机关如有未经核准超出定额之开支依审计法及会计则例出纳官吏应负赔偿责任令(民一九)428

嗣后各机关不得有支取公费津贴等事项令(民一八)429

各机关之私人捐款及庆吊往返费用不准作正开支令(民一七)429

各机关所用物品有国货而购用洋货者以不经济支出论令(民一七)430

各省司法机关十九年度动支留院法收办法(民二〇)430

蒙藏委员会蒙古台站经费支领办法(民一八)431

盐务机关领支经费暂行办法(民二〇)431

规定各话局支用工程费办法(民二二)432

教育部转发及分发所属各机关经费办法(民二二)436

第七款国有财产440

承卖官产部照式样440

承租官产部照式样442

官产租佃收益一览表443

官产已未缴价一览表444

第八款会计人员444

公务员交代条例(见第三编服务法第十二类退职交代第一款通则)444

财政部直辖征收机关交代章程(见第三编服务法第十二类退职交代第三款财政人员)444

各机关出纳人员任用及交代应照审计法施行细则十六十七两条办理令(民一七)444

规定出纳人员缴纳保证金办法(民一八)445

出纳人员保证金额由各该机关自定令(民一八)445

国府主计处办理各机关岁计会计统计人员暂行规程(民二〇)445

第九款财政监督 整理446

蒙古财政办法大纲(民一九)446

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民一八)448

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施行细则(民二二)449

重申监督地方财政令(民一八)451

裁厘后统一财政办法(民一九)452

县财政整理办法(民一八)453

县政府经费支发办法(民一八)453

剿匪区内整理县地方财政章程(民二一)454

严禁军队截提税款令(民二一)458

全国财政会议规程(民一七)458

全国财政会议议事细则(民一七)459

第二类银行 币制463

第一款银行463

银行法(民二〇)463

银行注册章程(民一八)468

银行注册章程施行细则(民一八)470

中央银行条例(民一七)471

中国银行条例(民一七)473

交通银行条例(民一七)475

中国建设银行组织条例(民二一)477

中国国货银行章程(民一八)479

中国国货银行招股章程(民一八)483

清理中国境内华俄道胜银行章程(民一五)486

清理中国境内华俄道胜银行章程施行细则(民一五)487

清理中华懋业银行章程(民一八)492

清理中华懋业银行章程施行细则(民一八)493

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条例(民二二)497

第二款货币及纸币500

银本位币铸造条例(民二二)500

嗣后所有公私款项之收支及一切交易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令(民二二)502

金器禁止出口范围(民一九)503

取缔运输银角通行办法(民二二)503

中央银行兑换券章程(民一七)504

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法(民二〇)504

兑换券印制及运送规则(民一八)505

银行运送钞币免验护照规则(民一八)506

禁止污损纸币令(民一八)507

整理币制呈文(民一九)507

第三类国债及证券511

第一款通则511

维持债信调剂金融令(民二一)511

财政部长宣言(民二一)511

发行公债及订借款项限制办法(民一七)513

限制地方政府借外款令(民一七)514

各级政府发行公债库券程序令(民二〇)514

各项债券换票办法(民二一)515

部辖机关领到部发经募债券转发认购人办法(民二〇)516

第二款财政公债518

民国十六年盐余国库券条例(民一六)518

民国十六年盐余国库券发行规则(民一六)519

民国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条例(民一七)521

民国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发行简章(民一七)522

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条例(民一七)524

卷烟税国库券条例(民一七)527

卷烟税国库券基金保管条例(民一七)529

续发卷烟税国库券条例(民一八)530

续发卷烟税国库券发行简章(民一八)533

民国十八年关税库券条例(民一八)534

民国十八年关税库券发行简章(民一八)538

关税库券万元券暨十元券掉换千元券办法(民一八)539

民国十九年关税公债条例(民一九)540

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条例(民一九)541

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民一九)545

民国十九年关税短期库券调换新券章程(民一九)546

民国十九年卷烟税库券条例(民一九)547

民国十九年卷烟税库券发行简章(民一九)549

民国十九年卷烟税库券万元十元票调换千元票办法(民一九)550

民国二十年关税短期库券条例(民二〇)551

民国二十年关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民二〇)556

民国二十二年关税库券条例(民二二)557

民国二十年卷烟税库券条例(民一九)564

民国二十年卷烟税库券发行简章(民二〇)568

民国二十年卷烟税库券十元券掉换千元券办法(民二〇)569

民国二十年统税短期库券条例(民二〇)570

民国二十年统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民二〇)574

民国二十年金融短期公债条例(民二〇)575

民国二十年盐税短期库券条例(民二〇)577

民国二十年盐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民二〇)581

民国十八年辽宁省整理金融公债条例(民一八)582

民国十九年广东省整理金融库券章程(民二〇)584

民国十九年财政部整理山西省金融公债条例(民一九)586

撤销整理山西金融公债条例令(民一九)588

民国二十年浙江省清理旧欠公债条例(民二〇)589

浙江省整理债务条例(民二二)591

民国二十年福建省短期库券条例(民二〇)598

第三款军事公债599

军需公债条例(民一七)599

民国十八年裁兵公债条例(民一八)602

民国十八年裁兵公债发行简章(民一八)604

裁兵公债调换办法(民一九)605

民国十八年编遣库券条例(民一八)606

编遣库券十元券掉换千元券办法(民二〇)610

广东省国防要塞公债条例(民二一)611

民国二十二年湖南省公债条例(民二二)612

第四款建设公债613

民国十八年交通部电政公债条例(民一八)613

民国十九年交通部电政公债条例(民一九)614

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条例(民一八)616

北宁铁路机车设备短期公债条例(民一九)619

民国十九年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长期公债条例(民一八)622

民国十九年建设委员会电气事业短期公债条例(民一八)624

民国二十二年建设委员会续发电气事业公债条例(民二二)626

江苏省建设公债条例(民一九)628

民国二十年江苏省运河工程短期公债条例(民二〇)631

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条例(民一八)632

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发行细则(民一八)634

南京特别市市政公债经理章程(民一八)636

民国十八年南京特别市特种建设公倩条例(民一八)639

上海市市政公债条例(民一八)641

浙江省公路债券条例(民一七)644

民国十八年浙江省建设公债条例(民一八)645

杭州市自来水公债条例(民一七)647

浙江省杭州市自来水公债条例(民一九)648

汉口特别市市政公债条例(民一八)651

民国二十三年湖南省建设公债条例(民二二)652

疏浚河北省海河工程短期公债条例(民一八)654

疏浚河北省海河工程短期公债发行简章(民一八)656

疏浚河北省海河工程短期公债基金保管条例(民一八)659

第五款实业公债660

湖北地方实业公债条例(民一八)660

湖北地方实业公债基金保管条例(民一八)663

民国二十年江浙丝业公债条例(民二〇)664

民国二十一年江浙丝业短期公债条例(民二一)666

第六款善后公债668

国民政府财政部善后短期公债条例(民一七)668

国民政府财政部善后短期公债发行简章(民一七)669

国民政府民国十八年赈灾公债条例(民一八)671

国民政府民国十八年赈灾公债发行简章(民一八)673

民国十八年赈灾公债第一次还本办法(民一八)674

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条例(民一九)675

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发行简章(民一九)679

民国十九年善后短期库券万元十元券掉换千元券办法(民二〇)680

国民政府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债条例(民二〇)680

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债第一期发行简章(民二〇)682

民国二十二年华北救济战区短期公债条例(民二二)683

民国十八年山西省赈灾短期公债条例(民一八)685

民国十九年浙江省赈灾公债条例(民一九)687

民国二十年湖北省善后公债条例(民二〇)689

民国二十一年湖北省善后公债条例(民二一)692

民国二十年四川省善后公债条例(民二〇)693

河南省民国二十年善后公债条例(民二〇)695

上海市灾区复兴公债条例(民二一)696

第七款奖券699

特办爱国捐章程(民一六)699

爱国奖券暂行章程(民二一)700

国民政府航空公路建设奖券条例(民二二)703

国民政府航空公路建设奖券发行规则(民二二)705

第八款证券707

票据法(民一八)707

票据法施行法(民一九)723

第四类赋税725

第一款田赋725

征收各县旧粮临时简章(民一六)725

整理由赋令(民一七)726

限制田亩加赋办法令三(民一七民二一)726

规定田赋废除两石改征国币办法(民二二)728

禁止预征钱粮令(民一八)728

第二款房租729

各省征收房租临时简章(民一六)729

第三款营业税730

营业税法(民二〇)730

各省征收营业税大纲(民二〇)732

各省征收营业税大纲补充办法(民二〇)733

银行业收益税法(民二〇)734

第四款特种消费税735

【特种消费税条例】(民一八)735

【特种消费税发还重税细则】(民一八)737

【特种消费税缴存销税保证金细则】(民一八)738

【特种消费税查验细则】(民一八)738

【特种消费税销税产税全税三种四联税单式样】(民一八)739

第五款烟酒税743

酒类营业牌照税暂行章程(民一八)743

酒类营业牌照税暂行章程施行细则(民一八)744

洋酒类税暂行章程(民一八)745

洋酒类稽查规则(民一八)746

就厂征收洋酒类税暂行章程(民二〇)747

征收啤酒税暂行章程(民二〇)749

烟类营业牌照税暂行章程(民一七)751

烟类营业牌照税施行细则(民一七)753

全国烟酒商登记规则(民二〇)754

土酒定额税稽征章程(民二二)756

第六款卷烟附烟叶761

征收卷烟统税条例(民一八)761

卷烟统税改行二级征收制度修正过渡办法(民二一)763

财政部统税署舶来品卷烟退税办法(民二〇)764

卷烟登记章程(民一八)764

卷烟统税查验所查验章程(民一八)768

卷烟商人设置公栈办法(民一七)769

取缔卷烟用纸规则(民二〇)770

卷烟用纸购运规则(民二二)771

薰烟叶统税征收暂行章程(民二二)776

征收山东薰烟统税暂行简章(民一九)776

豫鲁皖薰烟税局薰炕烟叶商人运烟报税暂行规则(民二一)777

豫鲁皖薰烟税局各分局所征解税款及填发单照暂行简章(民二一)779

土烟叶特税征收暂行章程(民二二)781

第七款印花税782

印花税暂行条例(民一六)782

各省区印花税处招商包销各县印花章程(民一六)786

第八款契税787

契税条例(民三)787

契税条例施行细则(民三)788

补订契税条例施行细则(民五)801

特别区契税规则(民五)802

验契暂行条例(民一六)802

各省验契章程(民一六)803

各省验契补充办法(民一七)804

各县验契奖惩办法(民一七)805

第九款交易所806

交易所税条例(民一七)806

第十款麦粉棉纱火柴水泥统税807

征收麦粉特税条例(民一七)807

麦粉税稽征章程(民二二)814

小麦免税抵比办法(民一八)816

麦商代厂运麦办法(民一八)817

征收麦粉特税湘鄂区小麦免除厘税抵比办法(民一八)817

规定麦粉征税办法令(民一八)818

军用麦粉税款记帐暂行办法(民二一)818

棉纱火柴水泥统税条例(民二〇)819

棉纱统税稽征章程(民二二)821

火柴统税征收章程(民二二)824

火柴登记章程(民二二)827

水泥统税稽征章程(民二二)829

第十一款渔税832

实业部渔业建设费征收暂行规程(民二二)832

第十二款沙田税833

发给沙田官产执照条例(民一七)833

第十三款矿税833

矿产税条例(民二〇)833

征收矿区税办法(民二一)834

实业部委托中央银行或中国交通两银行征收矿区税程序(民二〇)835

第十四款煤油税841

【煤油特税暂行简章】(民一六)841

广东特种柴油进口登记暂行章程(民二二)843

第十五款关税844

进口税则暂行章程(民一八)844

出口税则暂行章程(民二一)846

海关进口税税则(民一九)847

海关出口税则(民二〇)891

海关征收附加税税率及期限(民二一)907

增加海关一部份货品进口税税率(民二一)907

海关进口税应一律改收金币令(民一九)911

救灾附加税征收条例(民二〇)911

进口货物原产国标记条例(民二一)911

倾销化物税法(民二〇)912

倾销货物税法施行细则(民二一)913

征收内地税办法(民一七)914

颁发内地税收据式样令(民一七)916

出厂税条例(民一六)919

机装洋式货物税现行办法(民一三)920

装货甲板征收船钞办法(民二〇)926

转口出洋茶叶立具保结办法(民一七)927

颁发各项表式令(民一七)927

第十六款邮包税944

【全国邮包税行征收简章】(民一七)944

第十七款迷信捐944

【香烛特税章程】(民一六)944

【江浙箔类特税征收局征收章程】(民一六)946

第十八款所得捐948

所得捐征收条例(民一六)948

所得捐征收细则(民一八)952

所得捐报告程序细则(民一八)953

第十九款赋税征解954

各省财厅管理国税规程(民一七)954

第二十款赋税蠲免955

各省市不得任意收税及增加附捐令(民一九)955

对于人民强制征收之成立原则令(民二〇)957

国用物品免税暂行办法(民一七)957

教育用品免税办法(民一九)958

军用物品免税办法(民二一)959

赈灾物品免税章程(民一八)960

豫鄂皖被匪区域减免田赋暂行办法(民二一)961

中法陈列货样互免税暂行章程(民一八)961

裁撤厘金令(民一九)962

禁擅征类似厘金之捐税令(民二〇)962

五省裁厘会议议决裁厘要点(民一八)962

减免营业税之原则及办法(民二〇)964

特种消费税应免予举办令(民二〇)965

取消各省煤油特税令(民一八)965

发给土布免税单简章(民一七)965

改定土布免税标准令(民二一)966

豁免渔税渔业税令(民二〇)967

第二十一款犯则处分967

洋酒类税罚金规则(民一八)967

【特处消费税罚则】(民一八)968

棉纱统税处罚章程(民二二)969

卷烟棉纱火柴变价罚金充赏支配办法(民一七)971

麦粉罚金充赏支配办法(民一七)971

麦粉处罚章程(民二二)971

卷烟查难处罚章程(民二二)973

土烟叶稽征处罚规则(民二二)979

薰烟叶稽征处罚规则(民二二)984

水泥处罚章程(民二二)988

火柴查验处罚章程(民二二)990

司法机机依印花税暂行条例科罚及执行规则(民一七)994

矿税罚金规则(民二一)995

财政部部关务署主管各关局罚款章程(民一七)996

【全国征收邮包税补罚规则】(民一七)998

第五类专卖999

第一款烟酒999

烟酒公卖暂行条例(民一八)999

烟酒公卖稽查条例(民一八)1000

烟酒公卖罚金规则(民一八)1001

第二款1002

第一项场产1002

盐法(民二〇)1002

制盐特许条例(民三)1005

制盐特许条例施行细则(民三)1007

盐场管理通则(民二一)1014

整理盐税令(民一八)1018

检查盐税令(民一八)1018

农工业用盐章程(民一九)1021

渔业用盐章程(民二〇)1023

渔业用盐变味变色办法(民一九)1025

农工业用盐变性色办法(民一九)1025

精盐通则(民二〇)1026

检查精盐章程(民一九)1031

管理硝磺办法(民一九)1033

取缔硝盐办法(民一九)1033

组设场警办法大纲(民一九)1034

淮北建坨费征收保管及支用暂定办法(民一八)1035

规定普通食盐标准成分令(民一九)1036

规定精盐标准成分令(民一九)1036

规定查报产盐月服表令(民一九)1037

规定查报场价表令(民一八)1039

规定查报副产品表令(民一九)1039

规定按月查填气象表令(民一九)1040

规定场第季查报丁户数目表令(民一九)1041

第二项运销1043

国内食盐运输章程(民一九)1043

运盐执照领用章程(民一九)1043

淮盐轮运暂行办法(民一九)1044

匪劫盐斤处理办法(民二〇)1044

盐务票照式样(民一八)1045

规定填报销区盐价细目表令(民一九)1054

规定填报销存盐数表销盐比较表令(民一八)1055

规定填报用存运盐执照月报表令(民一七1058

规定缴纳运盐执照印刷费令(民一八)1058

规定用存销税执照月报表令(民一八)1059

第三项征权1059

盐务行政缉私稽核三机关经费在税收内占第一优先权外债摊款占第二优先权令(民一八)1060

规定外债摊额令(民一七)1060

核定精盐纳税办法令(民一七)1063

规定填用精盐补征产税半数税单令(民一九)1063

改定收支旬报表令(民一九)1065

精盐税则表(民一八)1067

第四项缉私1071

缉私条例(民三)1071

海关缉私充赏办法(民一八)1072

私盐充公充赏暨处置办法(民一八)1072

私盐轻微案件处罚章程(民一八)1074

财政部盐务稽核总所税警章程(民二一)1075

税警巡哨须知(民二一)1109

税警驻地防御须知(民二一)1112

护卫须知(民二一)1118

规定税警发饷办法(民二一)1123

规定税警履历表式及税警执证填用办法(民二一)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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