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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龄计算1

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79〕教计字503号1

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80〕教计字267号2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意见 劳人险函〔1982〕11号3

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1982〕11号4

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5

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教计字279号9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1〕劳险字5号11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公社、大队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1〕劳险便字30号12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在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其工龄如何计算等问题给贵州省劳动局的复函〔82〕劳险字25号13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对《关于农业中学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执行时间的答复〔82〕劳险便字8号14

教育部关于部分中等专业学校一九六一、一九六二年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毕业时间和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3〕教职字002号15

劳动人事部干部局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人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给山西省人事局的函 劳人干局〔1983〕14号16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局关于确定和更改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 豫组〔1983〕9号17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和工人如何计算工作年限(连续工龄)问题的处理意见 豫劳人老字〔1985〕第12号19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6〕教计字179号22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摘录)国发〔1984〕185号23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摘录)国发〔1986〕107号24

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计算工作年限和计发工龄津贴一些具体问题的解答 豫劳人老字〔1986〕2号25

国家教育委员会〔1987〕教计字160号35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1987〕教计字165号36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军队文化、专业技术课教员转业后教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7〕教计字155号36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如何确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老〔1988〕1号38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如何确定原私营企、事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险〔1988〕第4号40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在联合诊所工作过的干部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2〕26号42

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1986〕5号43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摘录)〔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44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64〕中劳薪字第344号44

国家劳动总局办公室关于“亦工亦农”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41号45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全民所有制单位合同工应征入伍复员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2〕10号46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退伍义务兵军龄计算为工龄问题的函 劳人险局〔1982〕16号47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军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摘录)国发〔1983〕16号48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复退军人待分配期间不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3〕32号48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劳动人事部关于确定干部入伍时间的规定〔1985〕政联字3号49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曾被判刑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6〕33号50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国家职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工龄或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给甘肃省劳动局的复函 劳人险局〔1982〕2号51

国务院关于转发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通知(摘录)国发〔1982〕17号52

四、离退休人员待遇53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1978〕104号53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54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59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0〕253号64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64

对《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说明(国家人事局局长焦善民)68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摘录)国发〔1981〕164号71

国务院关于发布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2〕62号73

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73

教育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中小学特级教师退休、离休和调动工作以后补贴费处理的意见〔82〕教计资字213号75

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掌握干部退休、退职条件及加强干部退休、退职后的管理工作的通知 劳人险〔1982〕10号76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 劳人老〔1983〕20号78

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79

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劳人险〔1983〕3号85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印发《贯彻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的具体问题解答》的通知 豫劳人险字〔1983〕第22号87

附:贯彻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的具体问题解答88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3〕141号93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93

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 国发〔1983〕142号95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两个“说明”的通知 劳人科〔1983〕153号97

附件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说明98

附件二: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延长部分骨干教师、医生、科技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的说明100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人险字〔83〕第18号102

附: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的通知 劳人险〔1983〕60号103

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84〕教干字017号104

附:关于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105

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国发〔1985〕6号107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发给离休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的通知 豫政〔1985〕84号108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退休干部如何发护理费问题的复函 豫劳人老〔1985〕11号109

劳动人事部关于一九四九年一月一日至同年九月三十日参加工作享受薪粮制待遇的教师能否给予全薪退休问题的复函 劳人老〔1985〕14号110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提高工资区类别后如何计发离体、退体、退职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1985〕9号111

劳动人事部关于重申增发离休干部一至两个月工资的生活补贴计算问题的通知 劳人老〔1986〕2号112

卫生部关于护龄津贴、教龄津贴计入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86〕卫人字第158号113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待遇的通知〔86〕教计字190号114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 国发〔1986〕26号115

河南省科学技术干部局、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豫科干字〔1986〕第15号116

国家科委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问题的几点说明〔86〕国科发干字0281号117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干部退休待遇几个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老字〔1986〕8号120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离休退休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人老〔1986〕11号121

附: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离休退休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劳人老〔1986〕16号122

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女干部离休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 劳人老〔1987〕2号12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退休职工加发补助费的通知 豫政办〔1987〕1号124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建国前参加工作建国后退职现无固定收入的干部生活费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老〔87〕2号126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解决部分低工资离休干部补贴问题的通知 豫老〔1987〕29号128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给离休干部发交通费的补充通知 豫老〔1987〕30号129

中共河南省委老干部局、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给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发护理费的通知 豫老〔1987〕31号130

关于发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豫劳人老〔1988〕2号131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调整退休职工享受特殊贡献等几项待遇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险字〔1988〕第10号132

离休、退休规定简明表 离休 国发〔1982〕62号、劳人老〔1982〕10号、豫劳人老〔1984〕2号 退休 国发〔1978〕104号文件 退休职工加发补助费 豫政办〔1987〕1号专业技术干部和女干部延长离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发〔1983〕141号、国发〔1983〕142号135

退休退职待遇有关说明139

退休退职人员生活待遇一览表141

五、探亲假和年休假142

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1〕36号14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81〕劳总险字12号144

财政部关于颁发《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的通知〔81〕财事字第113号148

财政部负责人就职工探亲规定问答《中国财贸报》1981年4月28日15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职工探亲待遇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政〔1981〕184号153

河南省劳动厅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具体问题的解答 豫劳险字〔82〕第07号158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职工探亲路费问题解答》的函〔81〕豫财行字第41号162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复关于干部、工人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及工资问题〔79〕侨内字第030号167

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复关于归侨职工去外地会亲事(摘录)〔76〕部领一字第42号168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复有关归侨、侨眷职工获准出境的一些具体问题(摘录)侨政政字第327号170

河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公安厅转发国务院侨办、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豫政侨字〔82〕015号172

国务院侨办、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82〕侨政会字第011号173

外经部关于援外出国人员家属不享受探亲假的通知 外经政字第245号176

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177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现役干部探亲待遇的规定(摘录)178

国家劳动总局复《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函〔81〕劳总险字62号179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复关于职工探亲假问题的请示的函〔81〕劳险便字95号179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享受半年产假的女职工当年是否还享受探亲待遇的复函〔82〕劳险字19号180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银行关于台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的通知 劳人险〔1983〕16号181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父母已经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亲兄弟姐妹问题的函 豫劳人险字〔84〕第07号183

劳动人事部关于台属职工和台胞职工探亲问题的补充通知 劳人险〔1984〕13号184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归侨职工探望港澳的亲兄弟姐妹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险字〔84〕第010号185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 豫劳人险〔1986〕3号186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关于港澳同胞眷属职工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86〕侨政会字第006号187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印发《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等身份解释(试行)》的通知 国侨发〔1984〕2号188

关于华侨、归侨、华侨学生、归侨学生、侨眷、外籍华人身份的解释(试行)190

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规定中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问题解答》的通知(摘录)191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省直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办法 豫劳人干〔1987〕3号192

六、合同制工人待遇194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计划内临时工选招为合同制工人的通知 豫劳人计字〔85〕第39号194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计划内临时工选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补充通知 豫劳人计〔1988〕006号198

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6〕77号200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政〔1986〕106号202

河南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04

河南省《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13

河南省《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19

河南省《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223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劳动合同制工人流动暂行办法 豫劳人计字〔1986〕17号226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贯彻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中一些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豫劳人计〔1986〕99号230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印发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四项规定中一些具体问题答复意见》的通知 豫劳人计〔1987〕13号232

河南省商业管理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文件 豫劳人计字〔86〕第65号234

河南省商业管理委员会、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文件〔86〕豫商委粮联字第5号236

劳动人事部关于印送《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的通知 劳人劳〔1983〕第2号243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公安部、全国总工会文件 劳人劳〔1987〕第5号248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是否予以开除、解除合同或辞退问题的复函 劳人办劳〔1987〕1号250

七、因工致残待遇和医疗待遇254

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劳动局关于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复函〔73〕计劳业字57号254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教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教字〔79〕第255号255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公办教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79〕教计字313号256

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干部因病住院可否发给陪护人员护理费问题给河北省人事局的复函〔80〕民人字第689号265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1〕52号266

国家人事局工资福利处关于工作人员患癌症期间是否扣发工资问题给湖北省人事局的复函 国人工〔1981〕65号268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因交通事故负伤致残问题给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局函〔82〕劳险字3号269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司关于因工残废职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住院待遇问题给四川省劳动局的答复〔82〕劳险便字32号270

劳动人事部关于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病事假待遇处理给江苏省人事局的复函 劳人干〔1982〕119号271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事局、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制止把公费医疗经费包干给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和在职职工个人使用的通知 豫人老干字〔82〕3号272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老工人病假期间待遇给辽宁省劳动局的复函 劳人险局〔1983〕09号273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在职干部病假待遇给山西省人事局的答复 劳人险局〔1983〕15号274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工评残工作的通知 豫教人字〔84〕193号275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 民〔1984〕优22号279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残废人员抚恤标准的通知 民〔1988)优字6号281

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的通知(摘录)284

八、丧葬和遗属补助285

调干学生因病死亡如何抚恤(摘自教育部1964年6月11日高人劳张字第110号复陕西省高等教育局函)285

工作人员亡故后丧葬费标准(摘自省财政局(75)豫财行字14号关于工作人员亡故后丧葬费标准)285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豫劳人老〔1988〕3号286

河南省人事局、河南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人福字(80)第6号、豫民字(80)第35号、(80)豫财行字第14号288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 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290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男职工到女家落户,其岳父母可否列为供养直系亲属的复函〔81〕劳险便字40号291

全国总工会关于职工岳父母是否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问题的复函 保险字〔81〕第184号29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在探亲期间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应按非因工处理的复函〔81〕劳险便字61号293

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摘录)国发〔1981〕147号294

河南省劳动厅、河南省总工会转发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病死亡后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的通知》豫劳险字〔82〕第5号295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职工乘坐本单位汽车外出执行任务发生翻车事故死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3〕47号297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畏罪自杀人员其家属能否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问题的复函 豫劳人老字(85)第4号298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豫劳人老字〔1985〕第10号299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对遗属补助问题的批复 豫劳人老便字〔1986〕1号301

民政部对计发一次性抚恤金给江苏省民政厅的复函(86)民优字第47号302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因公牺牲、病故一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豫民办财字〔1986〕第13号303

九、保险福利和补贴307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议字第19号307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作问题的通知〔65〕内发字17号309

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实施办法312

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313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应如何提取的复函315

静电复印机工作人员暂不实行保健津贴的规定316

国务院关于发布《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5〕114号317

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一九八五年九月二十日国务院发布)317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的通知〔85〕豫财行字第41号319

关于对高等院校征收奖金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320

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豫劳人薪〔1986〕12号321

河南省《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322

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河南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国工改〔1985〕59号文件和省教委《关于成人教育教师计发教龄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工改〔1986〕8号326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成人教育学校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国工改〔1985〕59号327

关于成人教育教师计发教龄津贴的实施意见329

河南省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河南省劳动人事厅转发《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劳人薪〔1986〕13号332

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有关政策性问题的规定(86)教体字018号338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豫劳人险〔1988〕13号341

河南省财政局关于职工经常因公骑用自备自行车发给修理补助费的通知342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奖金、津贴、补贴和保险福利问题的通知 劳人薪〔1985〕33号344

河南省劳动人事厅、河南财政厅关于贯彻“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奖金、津贴、补贴和保险福利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劳人薪(1985)20号347

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严格控制发放各种补贴、津贴和制止自行提高退休待遇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7〕1号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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