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2016年国资委企业绩效评价标准》
数据来源: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
长期应收款证券化后,A公司流动比率由35.83%提升至37.68%,同时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提升为13%,高于上年国资委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的优秀值12.6%(见表8、表9)。以上分析均表明证券化提高了A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图表编号 | XD009960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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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0 |
作者 | 贾钢、雒康 |
绘制单位 | 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会计与财务研究所、西安外国语大学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