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某试点区服务对象认知功能的评估等级比较人》
某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中认知障碍评为中度、重度的评估对象,但实际长期护理评估等级却为0~1级正常、2~3级轻度的人数占全部评估对象的比例为18.8%,其中居家为16.4%,机构为21.0%。这部分中重度认知障碍对象应该享受更加专业的长期护理服务,但是实际却被评为轻度失能,评估等级被拉低,从而限制了其获得连续、多项目的护理服务的机会。失智人群作为特殊服务群体,评估工具中关于精神智能的相关维度需逐步改进,以更好的适应特殊人群的评估需求,保障评估的准确性及服务提供的公平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9812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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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0 |
作者 | 蒋曼、戴瑞明、宋阳、李星辉、何世英、王颖 |
绘制单位 |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