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内涝风险等级划分:基于水力排水模型的宁波海绵试点区内涝风险评估》
根据浙江省《城镇防涝规划标准》(DB 33/1109—2015)、《宁波市江北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慈城古城、慈城新城、天水谢家以及湾头等区域)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乡镇和村庄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城市内涝积水保证24 h降雨24 h排除至设计水位,根据内涝积水深度、时间确定城市内涝风险等级,具体内涝风险等级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555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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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7 |
作者 | 张海行、张伟、杨文辉、国小伟 |
绘制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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