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内涝风险等级划分:基于水力排水模型的宁波海绵试点区内涝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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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水力排水模型的宁波海绵试点区内涝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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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城镇防涝规划标准》(DB 33/1109—2015)、《宁波市江北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慈城古城、慈城新城、天水谢家以及湾头等区域)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乡镇和村庄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城市内涝积水保证24 h降雨24 h排除至设计水位,根据内涝积水深度、时间确定城市内涝风险等级,具体内涝风险等级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