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两种检验方法的结果比较[n(%)]》
质控前,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对200份药品进行检验,偏离标准发生13次,发生率为6.5%;原因包括实验室污染4次,有效成分检验差错5次,违规操作2次,仪器和材料故障2次。质控后,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对200份药品进行检验,偏离标准发生3次,发生率为1.5%;原因包括实验室污染1次,有效成分检验差错1次,仪器和材料故障1次。对比可知,质控后检验结果偏差率明显降低,差异显著(χ2=6.510,P=0.011)。
图表编号 | XD009809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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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5 |
作者 | 张爱芳 |
绘制单位 | 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