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省(区、市)2010—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评价表》

《表3 各省(区、市)2010—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评价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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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评价研究——基于降雨量—时间序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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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上方法对我国各省(区、市)数据通过做散点图并统计其得分情况,可得各省(区、市)2010—2017年(不含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评价表(表3)。由于黑龙江省地质灾害发生数较少,评价意义不大,故不对其进行评价,因此本文只对北京、天津、河北等30个省(区、市)数据进行评价。对表3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得分大小得出各省(区、市)2010—2017年(不含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效果评价得分排序表(表4)。由表4可以看出,云南省得分最高,为5分,江苏、山东、四川、贵州得分均为3分,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等14个省(区、市)得分均为1分,河北省得分为0分,天津、吉林、浙江、河南、广西、重庆、甘肃、宁夏得分为-1分,北京、福建得分为-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