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新活素维持量连续给药对急性心力衰竭治疗的影响及护理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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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活素维持量连续给药对急性心力衰竭治疗的影响及护理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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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性选择2015年3月-2018年10月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内科住院的急性心力衰竭患者67例,所有患者均符合急性心力衰竭的诊断标准[5]。纳入标准:(1)根据病史、诱因、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BNP检测)等确诊为急性心力衰竭;(2)NYHA分级为Ⅲ~Ⅳ级;(3)收缩压/舒张压≥90/60 mmHg;(4)年龄50~70岁;(5)无相关药物使用禁忌证。排除标准:无其他重要疾病,如严重瓣膜狭窄、缩窄性心包炎、限制型或肥厚型心肌病;(2)重度肺动脉高压、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等。根据给药方式不同,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34例,对照组33例。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