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5年至2014年的财政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分值排序表[1]》
与此同时,韩国中央政府将自评打分等级也作出了修订,以便更清晰地反映结果。2005年至2007年,成绩分为“有效”“比较有效”“一般”“低效”四个等级。从实际评价结果来看(详见表2),这三年的自评结果中,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占比较高,而“低效”项目比例较低。这种结果缺乏震慑力,对实际情况的改善并不理想。为此,韩国中央政府从2008年对评价等级进行了调整,将“低效”调整为“比较低效”和“非常低效”两个等级,即新增一个等级,提高了“低效”项目的比例。从表2可以发现,调整等级后有利于鞭策支出部门提高绩效水平,同时也反映出韩国绩效预算评价系统执行标准越来越严格[5]。
图表编号 | XD009697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9.15 |
作者 | 赵早早、邝艳华、乔羽堃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