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山西大遗址保护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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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遗址保护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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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位于人烟稀少的荒野、人类活动影响较小的大遗址,可以芮城寺里-坡头遗址、夏县东下冯遗址、稷山玉璧城遗址等为代表。这类遗址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看,短期内周边地区很难聚集大量人群,相对而言更易原址保护。因此,如非遇到大型建设等特殊情况,保护工作原则上以现状保护为好,杜绝人为的挖河取土与自然的水土流失,确保遗址本身不遭受破坏,避免产生大量的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及其它扰动。根据遗址自身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可以开展一些有目的、针对性的考古工作,进一步搞清楚其文物内涵及价值,为下一步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