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培肥措施下复垦土壤氮素矿化、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强度比较单位:mg/(kg·d)》
注:同列同一年份数据后的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处理间差异显著(P<0.05) ,Mean (4a)、Mean (8a)、US对应数据后不同小写字母亦表示P=0.05水平上的差异性,Mean (4a)、Mean (8a)分别表示4,8a复垦土壤各培肥处理的平均值。
由表3可知,经过7天培养,同一复垦年限下不同培肥处理间土壤氮素矿化作用强度以MCFB处理显著高于CK和CF处理,硝化、反硝化强度整体无显著性差异。随复垦年限增长,复垦8年土壤各处理矿化和硝化作用强度的平均值与复垦4年相比均未有明显提高,但反硝化作用强度平均值较复垦4年土壤提高38.93%(P<0.05);与周边农田土壤相比,复垦8年土壤矿化、硝化、反硝化作用强度平均值并无显著降低。不同复垦年限各培肥处理的氮素转化过程均以硝化作用强度最大,分别是反硝化作用和矿化作用的2.61,12.10倍。总体来说,经过7天的培养,不同培肥处理对矿区土壤氮素转化强度影响较小,复垦年限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土壤反硝化作用,矿区复垦土壤氮素转化以硝化作用最为强烈,其次是反硝化作用,最后是矿化作用。
图表编号 | XD009511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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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1 |
作者 | 焦欢、李廷亮、高继伟、李彦、何冰、李顺 |
绘制单位 | 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山西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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