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径流调控比较》

《表3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径流调控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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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河上游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坡地水土流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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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对坡面产流的调控能力(表3)可以看出,相对于CK小区,其他6类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均对坡面产流具有一定的调控能力。大雨条件下,6类小区对坡面径流的调控率为45.90%~90.05%,其中,GH和GY调控径流能力最高,CD、YS、HC次之,GD调控径流能力最低;坡面在进行鱼鳞坑整地并种植乔木或灌木后,可以有效调控坡面径流。CD调控径流能力不及YS和HC,这可能与CD在0—15cm土层根系密集,坡面径流反而不易下渗有关。在相近雨量条件下,GD对于产流的调控能力有较大差异,这主要与该小区植被类型不同有关,如胡麻采用条播方式,其调控坡面径流的能力较种植土豆时强,同时也与该小区植被的生长时期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