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门诊、住院收入结构描述统计量》
备注:描述统计软件spss 19.0,下同。
(1) 门诊住院收入结构。根据表2可以看出,Q县医改前,门诊收入比例均值约为24.15%,住院收入比例均值约为75.86%;Q县医改之后,门诊收入比例均值约为24.20%,住院收入比例均值约为75.80%;可见,医改政策执行之后,对门诊收入与住院收入结构基本无影响,保持在1:4的范围。
图表编号 | XD00937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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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20 |
作者 | 蔡贺丽 |
绘制单位 | 确山县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